风电机组塔架制造商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胜风能”)在2010年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全部生变。
3月24日,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胜风能”)发布公告,终止“年产800台(套)风力发电机塔架配套法兰制造项目”; 暂缓实施“3—10MW级海上风能装备制造技改项目”;暂缓实施“3—5MW重型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塔架制造技术改造”。
公告显示,截至2012年3月10日,“法兰”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数额为零,“3—10MW”项目使用519.17万元,仅为原定计划的3.46%,“3—5MW”项目使用2799.55万元,占规划投资金额的28%。三个项目的截止日期为今年4月13日。
据记者了解,“3—10MW”项目使用的资金是为华锐风电制造两台6兆瓦风电机组塔架,“3—5MW”项目投资虽占原定计划的28%,但这笔资金是泰胜风能在未上市前就已支出的,待到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时,通过“置换”才变更为使用募集资金。
泰胜风能于2010年10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发行价为每股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96亿余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泰胜风能三个承诺的项目未见实际进展,却先行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1.1亿元,随后于2011年6月3日、2011年12月6日、2012年3月24日,分别补充流动资金5500万元、1.1亿元和6000万元。
在招股说明书中,泰胜风能为潜在投资人描绘了一幅美妙的前景和极强的竞争优势,这包括但不限于,针对国发38号文关于“产能过剩”的文件,泰胜风能称:“与风电整机相比,风电零部件所面临的问题不是产能过剩,而是零部件产业的发展明显跟不上风电整机发展的速度。”“当前市场处于供求失衡的阶段,供应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在叙述该公司竞争优势时,泰胜风能称:“具有较强的定价能力。”即使是在叙述该公司劣势时,泰胜风能称:“公司订单较多,产能趋于饱和,已不能适应市场需求,产能不足”及“发展资金不足”。
泰胜风能2月29日发布的2011年业绩快报显示,其营业利润同比下降54.83%,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下降50%,每股收益下降60.94%,股票价格从上市之初的31元下跌到7元多。公告显示,2011年签订的重大合同仅有国华能源公司一家。
泰胜风能的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对公司募集资金出现重大变故目前未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