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扩容改造[5]
2011 年,德国风电机组的扩容改造是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在过去一年,德国总共有180 台风电机组退役并被新机组替代,总装机容量为127 兆瓦。20 世纪90 年代安装的、主要型号为500/600 千瓦的机组都被现有的2 兆瓦~ 2.3 兆瓦机组替代。扩容改造工程不仅局限在石勒苏益格- 荷尔斯泰因州(石荷州)和下萨克森州,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北威州)、萨克森- 安哈尔特州(萨安州)、黑森州和汉堡州的扩容改造也在进行。除了大量的小型项目, 在Ahlen, Stolhamm-Inte/Butjadingen, Nusbaum 和Borne 这些城市, 也有扩容改造工程 。除了此次扩容改造中的新增装机容量,通过这些扩容完成的净增长容量也是很有意思的。从图5 可以看出,扩容改造在石荷州和北威州甚至已经占到了所有新增装机容量的27%(除汉堡仅安装了一台机组)。在其他联邦州,扩容改造工程中的新增装机容量也占了10% 以上。这些数据主要是由德国DEWI 根据研究和调查,加上机组制造商所提供的信息而得出。最后,由 于2012 年新修订的《德国可再生能源法》(EEG)实施,对于扩容改造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政策。就风电机组数量而言,旧的风电机组将以1:1 的比例替代。根据新修订的可再生能源法案,之前扩容的限度,也就是新增容量必须不高于之前5 倍的规定已不再有效。
这就是说,每一台旧的风电机组可以由一台新的替代。这样,在某些情况下,某个风电场替代的风电机组可能会产生两个不同的扩容改造工程,如这个例子所示:如果在之前的风电场有10台机组,而扩容后只能容纳6 台新的风电机组,则其他4 台机组的扩容补贴可以转移到另外一个风电场之前未被使用的场地上,当然这两个风电场所在区域应该相同或相邻。根据《德国可再生能源法》,这意味着将牵涉到两个扩容工程,之前的旧风电场和新风电场两个区域。当然,这也使本来就困难的数据搜集和评估更加复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