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在北京召开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工作座谈会
8月6日,国家能源局在北京召开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工作座谈会。会议讨论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任务、规划实施思路以及规划实施的政策和保障措施。国家能源局,部分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主要能源企业,以及相关行业协会参加了会议。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司长王骏出席并发言。
近年来,可再生能源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成为新一轮能源变革的核心内容。我国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发展,以《可再生能源法》为基础,制定了一系列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快速发展,取得了良好成绩。在“十一五”时期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十二五”时期可再生能源将进入更大规模发展的新阶段,国家能源局组织制定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四个专题规划,明确提出了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布局,对“十二五”时期可再生能源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
《规划》确定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基本原则是:市场机制与政策扶持相结合、集中开发与分散利用相结合、规模开发与产业升级相结合、国内发展与国际合作相结合。
“十二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投资需求1.8万亿(视频:点击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