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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2012-09-06 来源:国家发改委 浏览数:10385


  统筹各类生物质资源,按照因地制宜、综合利用、清洁高效、经济实用的原则,结合资源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合理选择利用方式,推动各类生物质能的市场化和规模化利用,加快生物质能产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有效增加农民收入。
  到2015年,全国生物质能年利用量相当于替代化石能源5000万吨标准煤。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300万千瓦,沼气年利用量220亿立方米,生物质成型燃料年利用量1000万吨,生物燃料乙醇年利用量350—400万吨,生物柴油和航空生物燃料年利用量1OO万吨。
  生物质能的发展布局和建设重点是:
  1、生物质发电。在粮棉主产区,以农作物秸秆、粮食加工剩余物和蔗渣等为燃料,优化布局建设生物质发电项目;在重点林区,结合林业生态建设,利用采伐剩余物、造材剩余物、加工剩余物和抚育间伐资源及速生林资源,有序发展林业生物质直燃发电。结合县域供暖或工业园区用热需要,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鼓励对生物质进行梯级利用,建设包括燃气、液体燃料、化工产品及发电、供热的多联产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加快发展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沼气发电;推动发展城市垃圾焚烧和填埋气发电,以及造纸、酿酒、印染、皮革等工业有机废水治理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沼气发电。
  2、生物质燃气。充分利用农村秸秆、生活垃圾、林业剩余物及畜禽养殖废弃物,在适宜地区继续发展户用沼气,积极推动小型沼气工程、大中型沼气工程和生物质气化供气工程建设。鼓励沼气等生物质气体净化提纯压缩,实现生物质燃气商品化和产业化发展。促进生物质气化技术进步,提高设备效率和燃气品质,掌握兆瓦级内燃机组的技术和设备制造能力,完善生物质供气管网和服务体系建设。到2015年,生物质集中供气用户达到300万户。
  3、生物质成型燃料。鼓励因地制宜建设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基地,在城市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集中供热,在农村推广将生物质成型燃料作为清洁炊事燃料和采暖燃料应用。建成覆盖城乡的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供应、储运和使用体系。
  4、生物质液体燃料。合理开发盐碱地、荒草地、山坡地等边际性土地,建设非粮生物质资源供应基地,稳步发展生物液体燃料。支持建设具备条件的木薯乙醇、甜高粱茎秆乙醇、纤维素乙醇等项目。继续推进以小桐子为代表的木本油料植物果实生物柴油产业化示范,科学引导和规范以餐饮和废弃动植物油脂为原料的生物柴油产业发展。积极开展新一代生物液体燃料技术研发和示范,推进以农林剩余物为主要原料的纤维素乙醇和生物质热化学转化制备液体燃料示范工程,开展以藻类为原料的千吨级生物柴油中试研发。
  (五)加强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
  以满足农村炊事、取暖和生产生活用电需要为着眼点,将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各类可再生能源资源,加强技术创新和产业服务体系建设,不断促进农村能源的清洁化、优质化、现代化和城乡能源服务均等化,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到2015年,全国沼气用户达到5000万户,50%以上的适宜农户用上沼气,农村地区太阳能热水器保有量超过8000万平方米,太阳灶保有量达到200万台,解决全部无电人口用电问题。
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布局和建设重点是:
  1、农村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在内蒙古、云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等省(区)推进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在短期内电网难以延伸到的偏远地区,因地制宜发挥当地可再生能源资源优势,采取建设小水电、小型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系统等措施,实现所有行政村通电,解决全部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在现有无电人口集中地区,建设承担社会公共服务功能的农村电力服务体系,实现电力领域的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2、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因地制宜利用农林剩余物、畜禽养殖废弃物、农村生活垃圾等可再生能源资源,建设户用沼气、中小型沼气和生物质气化工程,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为农户提供清洁生物质燃料,促进农村家庭炊事和取暖用能清洁化。在全国主要商品粮生产基地县、林业县和养殖大县,发展生物质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建设规模化养殖场沼气工程,在具备管道输送条件的地方,为邻近村庄提供集中供气。在太阳能资源丰富地区,引导和支持农民在新建和改造住房中利用太阳能,鼓励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和太阳灶。在太阳能资源条件较好的农村地区,推行村镇太阳能公共浴室,在学校、卫生院、养老院以及人口密集的村镇建设10万座集太阳能热水工程和公共浴室。到20j5年,沼气、太阳能、生物质供气供热等可再生能源入户率达到50%以上。 
  (六)合理开发利用地热能
  发挥地热能分布广的优势,加快地热资源勘察,加强地热开发利用规划管理,提高地热能开发利用技术水平和开发利用规模,统筹规划和有序开展地热直接利用,加快浅层地温能资源开发,适度发展各类地热能发电。
  到2015年,各类地热能开发利用总量达到1500万吨标准煤,其中,地热发电装机容量争取达到10万千瓦,浅层地温能建筑供热制冷面积达到5亿平方米。
地热能的发展布局和建设重点是:
  1、地热发电。综合考虑地质条件、资源潜力及应用方式,在青藏铁路沿线、滇西南等高温资源分布地区,在保护好生态旅游资源前提下,启动建设若干“兆瓦级”地热能电站,满足西部大开发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东部沿海及天山北麓等中低温地热资源富集地区,因地制宜发展中小型分布式中低温地热发电项目。开展深层高温干热岩发电系统关键技术研究和项目示范。
  2、浅层地温能利用。在保护地下水资源的前提下,鼓励在东北、西北等冬季严寒地区,加快推进浅层地温能供暖;在黄淮海流域、汾河流域、渭河流域等冬季寒冷以及长江中下游、成渝等夏热冬冷地区,鼓励开展浅层地温能供暖和制冷;在两广、闽东南、海南岛等夏热冬暖和云贵高原气候温和地区,鼓励推进浅层地温能夏季制冷。
  (七)加快推进海洋能技术进步
  以提高海洋能开发利用技术水平为着力点,积极开展海洋能利用示范工程建设,促进海洋能利用技六进步和装备产业体系完善。随着海洋能技术发展,逐步扩大海洋能利用规模。
  选择有电力需求、海洋能资源丰富的海岛,建设海洋能与风能、太阳能发电及储能技术互补的独立示范电站,解决缺电岛屿的电力供应问题,满足偏远海岛居民生产和生活用电需求,促进海岛经济发展。发挥潮汐能技术和产业较为成熟的优势,在具备条件地区,建设1~2个万千瓦级潮汐能电站和若干潮流能并网示范电站,形成与海洋及沿岸生态保护和综合利用相协调的利用体系。到2015年,建成总容量5万千瓦的各类海洋能电站,为更大规模的发展奠定基础。
  (八)推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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