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既是我国当前调整能源结构、节能减排、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国未来能源可持续利用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选择。
第一,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要求。建立充足、安全、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当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阶段,能源需求快速增长,能源供应以煤为主,进一步发展受资源和环境约束的压力不断加大。为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的能源供应问题,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加快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重要的战略选择,也是推进能源科学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要求。
第二,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当前,我国能源开发利用的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生态系统承载空间十分有限,依靠开采和使用化石能源难以持续。面对全球气候变化的严峻形势,我国已将大规模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举措。我国已明确提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2005年降低40%~45%、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达到15%,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是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的主要措施。
第三,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农村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最薄弱的地区,大多数农村地区基础设施落后。目前全国还有约400万人没有电力供应,许多农村地区生活能源仍主要依靠秸秆、薪柴等直接燃烧的传统低效生物质能源。但是,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十分丰富,加快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的开发,一方面可利用当地资源,因地制宜解决偏远地区电力供应和农村居民生活用能问题,另一方面可将农村的生物质资源转换为商品能源,使可再生能源成为农村特色产业.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环境,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选择。大规模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将显著降低经济发展对化石能源资源的消耗,减少对环境的损害,使我国严重依赖资源消耗的发展模式逐渐转变为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低的科学发展方式。同时,可再生能源是快速增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可再生能源对拉动高端装备制造相关产业发展的作用显著,对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意义重大。此外,可再生能源已是国际产业竞争的新领域,培育和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是增强我国经济发展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内容。
二、指导方针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把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以及调控能源消费总量的重大战略举措,按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部署,积极推动相关体制机制创新和市场化改革,为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显著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市场竞争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全方位、多元化、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为实现“十二五”和2020年非化石能源发展目标、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二)基本原则
市场机制与政策扶持相结合。制定中长期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培育长期持续稳定的可再生能源市场、以明确的市场需求带动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建立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和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通过财政扶持、价格支持、税收优惠、强制性市场配额制度、保障性收购等政策,支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
集中开发与分散利用相结合。根据可再生能源资源和电力市场分布,加大资源富集地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力度,建成集中、连片和规模化开发的可再生能源优势区域。同时,发挥可再生能源资源分布广泛、产品形式多样的优势,鼓励各地区就地开发利用各类可再生能源,大力推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应用,形成集中开发与分散开发及分布式利用并进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模式。
规模开发与产业升级相结合。通过制定完善的政策体系,建立持续稳定的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可再生能源市场规模;在市场的规模化发展带动下,提升自主研发能力,促进产业升级壮大和成本降低,提高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市场竞争力,推动可再生能源更大规模开发利用,形成可再生能源产业的良性循环和自主式发展。
国内发展与国际合作相结合。保持稳定增长的国内可再生能源市场需求,吸引全球技术等资源向我国聚集,形成全球有影响力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基地。同时,加强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推动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融入国际产业体系,并积极参与全球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在全球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
市场机制与政策扶持相结合。制定中长期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培育长期持续稳定的可再生能源市场、以明确的市场需求带动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建立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和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通过财政扶持、价格支持、税收优惠、强制性市场配额制度、保障性收购等政策,支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
集中开发与分散利用相结合。根据可再生能源资源和电力市场分布,加大资源富集地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力度,建成集中、连片和规模化开发的可再生能源优势区域。同时,发挥可再生能源资源分布广泛、产品形式多样的优势,鼓励各地区就地开发利用各类可再生能源,大力推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应用,形成集中开发与分散开发及分布式利用并进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模式。
规模开发与产业升级相结合。通过制定完善的政策体系,建立持续稳定的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可再生能源市场规模;在市场的规模化发展带动下,提升自主研发能力,促进产业升级壮大和成本降低,提高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市场竞争力,推动可再生能源更大规模开发利用,形成可再生能源产业的良性循环和自主式发展。
国内发展与国际合作相结合。保持稳定增长的国内可再生能源市场需求,吸引全球技术等资源向我国聚集,形成全球有影响力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基地。同时,加强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推动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融入国际产业体系,并积极参与全球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在全球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