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目标
扩大可再生能源的应用规模,促进可再生能源与常规能源体系的融合,显著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能力,掌握可再生能源核心技术,建立体系完善和竞争力强的可再生能源产业。
2、主要指标
(1)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显著提高。到2015年全部可再生能源的年利用量达到4.78亿吨标准煤,其中商品化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4亿吨标准煤,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达到9.5%以上。
(2)可再生能源发电在电力体系中上升为重要电源。“十二五”时期,可再生能源新增发电装机1.6亿千瓦,其中常规水电6100万千瓦,风电70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20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750万千瓦,到201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争取达到总发电量的20%以上。
(3)可再生能源供热和燃料利用显著替代化石能源。不断扩大太阳能热利用规模,推进中低温地热直接利用和热泵技术应用,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和生物质热电联产,加快沼气等各类生物质燃气发展。到2015年,可再生能源供热和民用燃料总计年替代化石能源约1亿吨标准煤。
(4)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应用形成较大规模。建立适应太阳能等分布式发电的电网技术支撑体系和管理体制,建设30个新能源微电网示范工程,综合太阳能等各种分布式发电、可再生能源供热和燃料利用等多元化可再生能源技术,建设100个新能源示范城市和200个绿色能源示范县。发挥分布式能源的优势,解决电网不能覆盖区域的无电人口用电问题。沼气、太阳能、生物质能气化等可再生能源在农村的入户率达到50%以上。
专栏 2 “十二五”时期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主要指标
|
|||||
内容
|
利用规模
|
年产能量
|
折标煤
万吨/年
|
||
数量
|
单位
|
数量
|
单位
|
||
一、发电
1、水电(不含抽水蓄能)
2、并网风电
3、太阳能发电
4、生物质发电
农林生物质发电
沼气发电
垃圾发电
|
39,400
26,000
2,100
1,300
800
200
300
|
万千瓦
|
12,030
9,100
250
780
480
120
180
|
亿千瓦时
|
39,000
29,580
6,180
810
2,430
1,500
370
560
|
二、供气
1、户用沼气
2、工业有机废水沼气
|
5,000
1,000
|
万户
处
|
220
215
5
|
亿立方米
|
1,750
1,700
50
|
三、供热制冷
1、太阳能热水器
2、太阳灶
3、地热能热利用
供暖制冷
供热水
|
40,000
200
58,000
120
|
万平方米
万台
万平方米
万户
|
|
|
6,050
4550
1,500
|
四、燃料
1、生物质成型燃料
2、生物燃料乙醇
3、生物柴油
|
10000
400
100
|
万吨
万吨
万吨
|
|
|
1,000
500
350
|
总计
|
|
|
|
|
47,800
|
三、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