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中国同行直言不讳:“维斯塔斯这种做法,是在向中国市场销售其已在欧洲市场上淘汰了的产品,这是一种低估市场及其竞争对手的行为。”
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英格并不承认维斯塔斯的中国战略存在失误。他表示,内蒙古工厂的设立顺应了当时的条件,也为维斯塔斯发展了供应商体系,“但是很不幸,后来小风机的发展不如大风机”。
2012年6月,维斯塔斯关停了设立仅四年的呼和浩特工厂,其V60-850及V52-850两种千瓦级机组同时停产。
维斯塔斯中国公司主管市场拓展兼海上风电的副总裁徐侃告诉《财经》记者,如果当时踩准步点,直接进入兆瓦级风机市场,“情况可能会比今天好很多”;郑宗功也对彼时国产风机制造商的战术打法赞赏有加:“它们作为后起的企业,就是要去打国内空白的市场,当时瞄准兆瓦级风机市场,还是非常准确的,这一点上抢得了先机。”等维斯塔斯回头准备再去参与大风机竞争时,发现市场已被瓜分殆尽。
另一个让维斯塔斯头疼的问题是,作为一家外资企业,其一直在遭遇政策有形无形的阻碍,比如“风电设备国产化率要达到70%以上”的规定。
目前,中国虽已经废除了这一规定,但在其保护下,国内风电企业羽翼渐丰,已可与维斯塔斯等外资企业分庭抗礼。徐侃称,仅仅七年间,中国企业数量增长了近10倍,而外资企业几无增长,“外资企业的市场份额当然会被瓜分”。
再比如,中国地方政府出让风场资源时,常有附加条件,比如要求项目方必须在当地投资建厂。维斯塔斯原本非常看好风电产业在吉林的发展,但因为当地这一做法,只能作罢。
徐侃介绍,在吉林本地化投资的原则甚至具体到地级市或者县区,在通化做项目要求用通化生产的产品,在白城做项目要求用白城生产的产品,“这不符合维斯塔斯的商业逻辑和在中国的布局,我们没有办法接受”。
英格对中国企业的一些投标价格感到费解。他认为,这些价格“无论是谁、无论在何时都无法实现盈利,他们为什么还要这么做”?
英格称,投资的目的就是要获得回报,维斯塔斯从未在任何一个项目上有过亏损,“没有商业利益的事情,我们不会去做”。
大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规划部主任杨岗告诉《财经》记者,2007年以来,中国风机制造商不断涌现,竞争随之而来,确实有一些企业出于抢资源或者现金流的考虑,给出过极低的价格,“确实也影响了外资企业。”
中国的诸多企业,信奉这样的经营思路:在一个项目上发生亏损,可以在另一个项目上找回来,实现企业整体盈利即可;但维斯塔斯中国公司没有这样的权限,也不愿意被价格战拖下水。一个在世界风电设备市场上经营几十年,已经形成一套完整熟练商业体系的跨国巨头,忽然遭遇一个野蛮快速生长的市场,显得手足无措。
症结何在
毋庸置疑,与中国风机制造商相比,外资品牌最大的优势是技术和研发。多位接受《财经》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都对维斯塔斯的技术水准予以肯定,杨岗就表示,“实事求是讲,维斯塔斯的产品在质量和发电效率上,确实高于国内制造商的部分产品。”
但在中国市场,维斯塔斯不可能凭借技术优势一劳永逸。目前,国内业主更看中的是“性价比”。虽然维斯塔斯等外资企业的产品发电效率高、质量好,但价格也高,质量上的优势并不足以弥补价格上的劣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