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通用航空装备。抓住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机遇,围绕航空技术研发、产品研制与产业化、市场开拓与服务,引导通用航空设备、航空维修和服务业全面发展,建设特色鲜明的通用航空装备研发、制造和服务基地。
4.石油装备。面向国内外石油钻采技术发展趋势和产业需求,大力发展高端装备产品,增强我国陆地和海洋深部石油的钻探开采能力,提高二、三次石油开采的采油率,建设全国重要的高端石油装备制造业基地。
专栏20:石油装备关键技术及产业化重点
加快研发深海半潜式钻井平台、复杂深井钻井技术及装备、气体钻井技术及装备、膨胀管技术及装备、三次采油技术及装备等大型化、深海化、专业化油气装备和技术,加快推进新型石油勘探、钻井、采油、集输等系列产品的产业化。
五、重点工程
(一)创新能力建设工程。立足全省实际,持续推进创新能力建设,着力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一是抓好海洋科学国家实验室、国家深海基地、国家级新药研发综合大平台、量子通信研究院、超算中心等重大工程建设,争取新建设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十二五”期间争取新建50家国家级平台,支持50家省级工程实验室参与省部共建,新建500家省级平台。二是继续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包括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在内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增强全省创新资源的共用共享能力,提升整体创新的效率和水平。
(二)产业集聚发展工程。顺应产业集群化发展趋势,加快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向园区和基地集聚发展。一是充分发挥现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载体作用,逐步把高新区建设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区,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园区。二是调整优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各类园区的产业布局,推行“园中园、区中区”模式,着力打造特色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区。三是发挥现有高技术产业基地的作用,打造特色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四是依托大型骨干企业集团,按照全产业链模式,带动中小型关联企业加快发展,形成专业性强、规模优势突出的产业集群。
(三)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积极落实“人才强省”战略,树立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理念,着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层次专家、创新型团队和高技能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一是实行高层次人才无障碍引进政策,积极引进“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和“泰山学者”等各类高端人才。二是加大对基础性人才的培训力度。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才共建,加强对企业在职人员和当前产业发展紧缺人才的培训。三是创新人才选拔和使用机制,引导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和完善的人才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实行股权、期权、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促进各类人才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
(四)新兴市场培育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离不开国际国内新兴市场的支撑。一是结合我省实际组织实施重大产品应用示范工程,制定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推广应用计划,选择处于产业化初期、社会效益显著、市场机制难以发挥的重大技术和产品,有序开展应用试点示范,引导消费模式转变,带动产业发展。二是建立宽松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制定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标准体系,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门槛,适时调整政府采购目录,优先采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生物制品、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产品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产品,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现代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等新型商业模式。三是建立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国内外市场需求变化信息,引导企业主动规避贸易壁垒、汇率波动等风险,为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提供支持。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组织保障。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建立科学决策机制,成立山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咨询委员会,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规划引导,科学分解规划的各项任务目标,加强与相关规划和政策的衔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加强政策引导,合理配置人才、资金、土地等各类要素,发挥比较优势,提高综合效益;建立考核制度,尽快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工作,加强形势分析与监测,定期检查,及时督促,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二)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增强发展活力
1.大力发展民间投资。落实增加民营企业研发投入的税收优惠政策,扩大融资渠道,建立健全有利于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鼓励民营企业加大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力度,加快技术改造升级,促进民营企业成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力量。
2.建立以企业为主导的技术创新机制。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中心,着力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深化产学研结合,以企业为主导,通过技术转让、参股等多种方式,引导大学、科研机构主动与企业建立紧密的经济、科技合作关系,形成资源共享、技术共创、风险共担、合作共赢的新机制。
3.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深化行政审批、财税、投融资、土地等重点领域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模式,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加快市场体系建设,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资源优化配置。
(三)深化开放合作,拓宽发展新空间
1.强化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完善合作机制,支持我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国外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积极吸引跨国公司、国外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到我省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设立研发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研究机构合作申请国家、省级科研课题和重大专项;鼓励海外人才携科技成果到我省进行产业化;吸引高层次学术带头人和国际知名专家到我省兼职。
2.提高利用外资产业技术水平。拓宽利用外资渠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更多的外资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外商到我省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着力引进世界500强和国际知名企业到我省投资创业;鼓励外资企业到我省设立合作基地和产业园区;大力发展软件、医药等服务外包产业。
3.开展全方位的国内合作与交流。积极推动国家级科研院所在我省设立研发机构和分中心。鼓励国内各研发机构申报和参与我省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促进省内外科研机构、企业合作,加强与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和北京、上海、南京、武汉、西安等地区和城市的对接与合作。
4.支持企业跨国经营。鼓励我省企业到发达国家和地区,通过境外收购、设立研发机构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国际创新平台,共享人才、信息、技术等各类资源,运用先进的研发手段,不断开发先进技术和产品,培育国际品牌,为国内企业跨越式发展提供支撑。支持我省高技术企业到境外开发战略资源,设立海外生产基地,建立全球营销网络,拓宽发展空间,提高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出口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组织企业联合走出去,参与国家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建立健全我省境外投资企业信息库,定期发布相关信息,为省内企业境外投资和开展合作提供服务。
(四)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增强产业发展动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