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能源企业,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相关行业协会:
为促进能源行业科技创新,加快能源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根据《国家级能源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管理办法(试行)》(国能科技[2009]151号),我局将组织开展2012-2013年度国家能源局重大能源科技成果鉴定工作,鉴定范围包括近几年能源科研、生产、试验和管理中产生重大应用价值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以及经国家核准的能源领域技术进步示范工程等成果(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
请各有关单位于2012年12月28日前将参评项目上报我局。通过鉴定的国家级能源科技成果,国家能源局将在能源领域优先推广应用,并在资金、政策、示范应用和产业化等方面给予支持。
联 系 人:梁 超 孙嘉弥
联系电话:010-88656085(可传真)
电子邮箱:liangchaonyj@163.com
附件:申报2012-2013年度重大能源科技成果鉴定计划材料要求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