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2 日该委员会发布第二道禁令,命令除了第一次的全部内容之外,不但禁止我们转让项目,还没收所有设备。在此期间我们曾多次试图与其沟通,希望理解我们的处境,对因执行其命令造成的损失予以合理赔偿,该委员会却以国家安全为由命令我们走人,明确无任何赔偿。”吴佳梁的委屈和怒火溢于言表,“是不是美国政府以国家安全为由,就可以违背美国宪法精神随意剥夺我们的财产?到目前为止最令我们感到困惑的是,在美国境内的海外合法投资和合法经营还受不受到法律的保护?”这一连串掷地有声的追问,也深深地触疼着计划在美国市场谋求发展的中国企业家们,尤其是联想到前不久中国企业华为和中兴在美国如出一辙般的遭遇,不禁令人对中美在高新产业领域的合作前景感到担忧。
据美国法律事务专家的有关文献,我们可以看到,依据美国《2007 年外国投资与国家安全法》中关于“受管辖的交易”的概念,由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确定是否对某项交易进行审查。其中,对于“外国人将其控制的美国企业转交于另一外国人的交易”,明确在审查之列。原则上,若外国人在美国进行创业或投资开发新项目,则与外国投资委员会无关。但即便如此,根据上述法案,非新建的尚未施工的风电项目,仍可能涉及到外国投资委员会关注的问题,如投资者的身份、与外国政府的关系或项目靠近国家安全资产等。但退一万步讲,假设对一个总规模仅有1.6 万千瓦的项目的审查师出有名,也不能随意“没收”别人的合法财产。
三一集团关联企业罗尔斯公司的ButterCreek 项目真的影响到了美国的国家安全吗?
吴佳梁手里拿着一张项目所在区域的地图,向记者说明情况。项目距美国一个军事基地有1000 多公里, 在飞机投弹训练区内, 只有Butter Creek 项目4 个相对独立的风电场中的一个,并且已经按照美国海军的要求将项目场址向南进行了移动,美国海军方面还对罗尔斯公司的配合表示了感谢。区域内并无任何标志显示是军事区,并且已有众多已经运行的和在建的风电场项目,包括丹麦等美国之外的风电设备都在其中。图中显示,罗尔斯公司的项目分散在其他风电场之中,并无任何特别之处。“项目开工建设前得到了专业团队的确认,全部手续完整合法。承建方是美国当地有名的老牌建筑商Silvey 公司,项目从地勘到设计,从原材料采购到施工,全部由他们完成,三一集团派出的监理也是美国公民,没有任何一个中国人到过现场。”吴佳梁补充道。
“美国政府如果以国家安全为名,公然违反双边经贸条约和世贸组织公平贸易原则,则将开启一个恶劣的先例。”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院长邢厚媛说道。按照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美国研究所副所长牛新春教授的分析,美国政府此举的背后,既有经济竞争的原因,也有政治原因。从经济上讲,美国对具有科技含量的、中方有竞争优势的行业和企业,都持提防的态度。在政治上,美国一直对我们的政治制度不信任,对我们的经济体制不信任,在很多美国人看来,不管中国企业是国营的还是私营的,都摆脱不了中国政府的影响,这让他们觉得比较担心。“而有鉴于奥巴马政府为拉选票所极力推行的促进就业措施,美国总统大选作秀的因素,反倒不是很突出。”牛新春说道,“在涉及国家安全的问题上,政府做事的透明度并不是很高,很难确切知道对方到底是出于什么原因。”
三一集团总裁向文波的看法与国际问题专家的分析是一致的,在他看来,风电项目在美国受阻,意味着中国与发达工业国家的蜜月期已经结束,随着中国高端制造领域竞争力的明显提升和低附加值的“世界工厂”角色的转变,欧美企业的核心利益受到了挑战,中外贸易关系将进入摩擦增多的时代。他呼吁中国政府尽早成立类似于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对等机构,在国际经贸往来中为中国企业争取更多的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