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28日22时30分,三一集团关联公司罗尔斯公司起诉美国总统奥巴马和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一案,在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分区法院结束了第一次的庭审。
今年7月至9月,美国总统奥巴马和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先后以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为由,禁止三一集团关联公司罗尔斯在美国俄勒冈州一军事基地附近兴建4座风力发电站,并要求他们在两星期之内从这些地方撤走全部财产和装置,90天之内从风力发电项目中撤出全部投资。
今年9月12日,罗尔斯公司将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告上法院,10月1号又将美国总统奥巴马加入诉讼对象。
北京时间昨天(28日)22时30分,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在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分区法院开庭审理。庭审持续了两个小时。新闻纵横值班编辑陈俊杰在今天凌晨2时独家电话采访到了三一集团美国风电项目诉讼案律师夏廷康。
夏廷康介绍,这次庭审属于程序审查,没有进入实体的审理。庭审的焦点是,法院是否对这起案件有管辖权。
夏廷康:今天庭审的主要内容是主审法官,杰克逊法官就美国总统奥巴马对三一在美关联公司项目风电项目所做出的决定是否有司法审查权做出听证。就是说,在美国,司法管辖权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个人或者是相关的法人法庭是否具有司法管辖权,第二部分是对于涉案的事项是否具有实质上的司法管辖权。当三一在美国的关联公司十月一日对奥巴马和作为政府的代表呢提出了相关诉讼以后,法院已经接受审理,已经承认了法院对奥巴马总统和美国政府以及相关的机构所谓的 有法人的司法管辖权。今天要决定的是对本案涉及的内容是否有实质上的司法管辖权。
法庭上,双方围绕这个焦点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