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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2013-01-25 来源:国务院 浏览数:1268

  五、安全高效发展核电
  严格实施核电安全规划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调整),把“安全第一”方针落实到核电规划、建设、运行、退役全过程及所有相关产业。在做好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持续开展在役在建核电机组安全改造。全面加强核电安全管理,提高核事故应急响应能力。在核电建设方面,坚持热堆、快堆、聚变堆“三步走”技术路线,以百万千瓦级先进压水堆为主,积极发展高温气冷堆、商业快堆和小型堆等新技术;合理把握建设节奏,稳步有序推进核电建设;科学布局项目,对新建厂址进行全面复核,“十二五”时期只安排沿海厂址;提高技术准入门槛,新建机组必须符合三代安全标准。同步完善核燃料供应体系,满足核电长远发展需要。利用有限时间、依托有限项目完成装备自主化任务,全面提升我国装备制造业水平。加快建设现代核电产业体系,打造核电强国。到2015年,运行核电装机达到4000万千瓦,在建规模1800万千瓦。
  六、加快发展风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
  坚持集中与分散开发利用并举,以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利用为重点,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优化风电开发布局,有序推进华北、东北和西北等资源丰富地区风电建设,加快风能资源的分散开发利用。协调配套电网与风电开发建设,合理布局储能设施,建立保障风电并网运行的电力调度体系。积极开展海上风电项目示范,促进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加快太阳能多元化利用,推进光伏产业兼并重组和优化升级,大力推广与建筑结合的光伏发电,提高分布式利用规模,立足就地消纳建设大型光伏电站,积极开展太阳能热发电示范。加快发展建筑一体化太阳能应用,鼓励太阳能发电、采暖和制冷、太阳能中高温工业应用。有序开发生物质能,以非粮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为重点,加快发展生物液体燃料。鼓励利用城市垃圾、大型养殖场废弃物建设沼气或发电项目。因地制宜利用农作物秸秆、林业剩余物发展生物质发电、气化和固体成型燃料。稳步推进地热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到2015年,风能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100万千瓦;生物质能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300万千瓦,其中城市生活垃圾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00万千瓦。

栏3  “十二五”时期能源资源开发重点

    大型煤炭基地:加快陕北、黄陇、神东、蒙东、宁东、新疆等煤炭基地建设,优化开发晋北、晋中、晋东、河南、两淮和云贵煤炭基地资源,控制冀中、鲁西煤炭基地开发规模和强度,到“十二五”末,形成10个亿吨级和10个5000万吨级特大型煤炭企业,产量占全国的60%以上。
    非常规天然气开发区块:建成沁水盆地寺河、潘河、成庄、潘庄、赵庄和鄂尔多斯盆地柳林、韩城-合阳煤层气地面开发项目,推进山西、辽宁、安徽、河南、重庆、四川、贵州等省市重点矿区煤层气井下规模化抽采。建成长宁、威远、富顺-永川、昭通、鄂西渝东等21个页岩气规模化勘探开发区。
    大型水电基地:重点开工建设金沙江白鹤滩、乌东德、梨园、龙开口、鲁地拉、观音岩、苏洼龙、叶巴滩、拉哇、昌波、旭龙,雅砻江两河口、牙根一级、牙根二级、孟底沟、卡拉、杨房沟,大渡河双江口、猴子岩、硬梁包、丹巴、老鹰岩、安谷、金川、安宁、巴底、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澜沧江古水、黄登、苗尾、乌弄龙、里底、托巴、大华桥、橄榄坝、古学、如美,黄河上游班多、羊曲、门堂、玛尔挡,雅鲁藏布江中游加查、街需、大古,长江干流小南海,怒江松塔,汉江旬阳,第二松花江丰满重建,乌江白马,红水河龙滩二期,帕隆藏布忠玉,库玛拉克河大石峡,开都河阿仁萨很托亥等项目;深入论证、有序启动澜沧江上游侧格、卡贡,黄河上游宁木特、茨哈峡,金沙江中游龙盘,怒江干流六库、马吉、亚碧罗、赛格等项目。
    大型风电基地:建设河北、蒙西、蒙东、吉林、甘肃、新疆、黑龙江以及山东沿海、江苏沿海风电基地,到2015年,大型风电基地规模达到7900万千瓦。
    太阳能电站:按照就近消纳、有序开发的原则,重点在西藏、内蒙古、甘肃、宁夏、青海、新疆、云南等太阳能资源丰富地区,利用沙漠、戈壁及无耕种价值的闲置土地,建设若干座大型光伏发电站,结合资源和电网条件,探索水光互补、风光互补的利用新模式。


 第二节  推进能源高效清洁转化

  立足资源优势,依靠科技创新,加快推进燃煤发电、炼油化工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探索煤炭分质转化、梯级利用的有效途径,提高能源加工转化效率和清洁化利用水平。
  一、高效清洁发展煤电
  稳步推进大型煤电基地建设,统筹水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按照集约化开发模式,采用超超临界、循环流化床、高效节水等先进适用技术,在中西部煤炭资源富集地区,鼓励煤电一体化开发,建设若干大型坑口电站,优先发展煤矸石、煤泥、洗中煤等低热值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发电。在中东部地区合理布局港口、路口电源和支撑性电源,严格控制在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新增除“上大压小”和热电联产之外的燃煤机组。积极发展热电联产,在符合条件的大中城市,适度建设大型热电机组,在中小城市和热负荷集中的工业园区,优先建设背压式机组,鼓励发展热电冷多联供。继续推进“上大压小”,加强节能、节水、脱硫、脱硝等技术的推广应用,实施煤电综合改造升级工程,到“十二五”末,淘汰落后煤电机组2000万千瓦,火电每千瓦时供电标准煤耗下降到323克。“十二五”时期,全国新增煤电机组3亿千瓦,其中热电联产7000万千瓦、低热值煤炭资源综合利用5000万千瓦。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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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上文 >> “细化电网消纳”成为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的核心
阅读下文 >> 能源“十二五”规划发布 积极发展分布式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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