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年1 月23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简称《规划》)的通知。
《规划》在加强国内资源勘探开发方面提出安全高效开发煤炭、加快常规油气勘探开发、大力开发非常规天然气资源、积极有序发展水电、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和加快发展风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六项目标。其中,《规划》强调,要坚持集中与分散开发利用并举,以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利用为重点,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优化风电开发布局,有序推进华北、东北和西北等资源丰富地区风电建设,加快风能资源的分散开发利用。协调配套电网与风电开发建设,合理布局储能设施,建立保障风电并网运行的电力调度体系。积极开展海上风电项目示范,促进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
另外,《规划》提出要大力发展分布式能源,并根据资源特性和用能需求,进一步加快风能、太阳能、小水电、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分布式开发利用。以城市、工业园区等能源消费中心为重点,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大力推进屋顶光伏等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技术应用,尽快提高分布式供能比重。并且,要鼓励营造有利于分布式能源发展的体制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