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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风电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

2013-03-22 来源: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浏览数:730

国能综新能〔2013〕63号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风电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

吉林、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新疆、辽宁省(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华能集团公司、大唐集团公司、华电集团公司、国电集团公司、中电投集团公司、神华集团公司、华润集团公司、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中广核集团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
  为提高北方风能资源丰富地区消纳风电能力,缓解北方地区冬季供暖期电力负荷低谷时段风电并网运行困难,促进城镇能源利用清洁化,减少化石能源低效燃烧带来的环境污染,改善北方地区冬季大气环境质量,将在北方具备条件的地区推广应用风电清洁供暖技术。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风电清洁供暖工作的重要意义。我国北方地区风能资源丰富,特别是在冬季夜间时段风电的发电量大,随着北方地区风电开发规模的扩大,风电在冬季夜间与燃煤热电联产机组的运行矛盾日益突出,风电被迫减少出力甚至停止运行,造成大量“弃风”。一方面浪费了宝贵的清洁能源,另一方面又大量依靠燃煤供热,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致使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恶化。推广风电清洁供暖技术,替代燃煤锅炉供热,不仅可有效利用风能资源,减少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耗,而且对解决城镇供热等民生问题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具有重要作用。要充分认识做好风电清洁供暖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风电清洁供暖的试点和示范工作。
  二、各有关省(区、市)要认真分析和总结各地区冬季供暖状况,结合风能资源特点和风电发展需求,研究利用冬季夜间风电进行清洁供暖的可行性,制定促进风电清洁供暖应用的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开展风电清洁供暖的试点和示范工作。鼓励新建建筑优先使用风电清洁供暖技术,支持利用风电清洁供暖技术替代已有的燃煤锅炉供热,力争用2-3年的时间使风电弃风限电的问题有明显好转。
  三、请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会同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和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等有关单位认真总结已有风电清洁供暖示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经验,尽快完善有关的工程设计和建设标准,加快研究促进风电清洁供暖的有关政策措施,编制《风电清洁供暖技术指导意见》,为风电清洁供暖技术的应用创造条件。
  四、请国家电网公司加快开展适应风电清洁供暖发展的配套电网建设,研究制定适应风电清洁供暖应用的电力运行管理措施,编制《风电清洁供暖项目并网运行和调度技术导则》,保障风电清洁供暖项目的可靠运行。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加快开展风电清洁供暖技术应用和实施方案的研究论证和试点示范工作,积极推动风电清洁供暖技术的应用,使其成为促进风电消纳和解决大气环境问题的有效措施。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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