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由金风科技控股51%的山西右玉净利润只有248万元,但是金风科技6月30日在未转让股权的情况下,将山西右玉从子公司变为共同控制的公司,像变魔术一样获得处置收益1931万元。
一位上市公司的财务总监解释,其操作方式是,2011年6月30日,让其子公司北京天润与持有山西右玉49%股权的股东签订合作协议:于2011年6月30日起,北京天润与该股东共同控制及管理经营山西右玉,山西右玉不再是金风科技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而成为金风科技的合营公司,由于不再并表,对山西右玉以前销售的风机利润的49%得以实现。
2011年3月30日,北京天润的全资子公司瓜州天润增资协议,由北京天润和独立第三方向瓜州天润增加投资,瓜州天润的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加至9810万元,北京天润的持股比例由原来的100%降至40%。
北京天润与三峡新能源于2011年12月就北京天润的全资子公司青岛润莱签订股权转让和增资协议,北京天润以人民币100万元转让其对青岛润莱的部分出资(对应的持股比例为2.5%),同时三峡新能源向青岛润莱增加投资。自2011年12月31日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青岛润莱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7800万元,北京天润的持股比例由原来的100%降至50%。由于两家公司不再进入并表范围,金风科技获得处置收益7350万元,代价同样是让出控制权。
争议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另外,金风科技通过控股权转让后确认“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来确认大笔收益。
2012年3月31日金风科技子公司北京天润向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平安信托”)转让平鲁天汇49%股权,股权转让款为人民币1.58亿元。因自2012年3月31日起,金风科技不再将平鲁天汇纳入合并范围,对剩余股权按照公允价值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确定为1.71亿元。以处置对价加剩余股权公允价值减去净资产扣除以前销售风机利润的51%得出股权处置收益2.35亿元。
剩余股权价值是否真的公允外存在争议。平鲁天汇2012年第一季度净亏损780万元。金风科技与平安信托签有附属协议,风电场的发电量及收益影响着金风科技股权转让的真正收益。而且剩余的股权价值未实现转让,就已经通过溢价为金风科技贡献利润。
2012年年初至6月21日金风科技在持有商都天润50%股权期间,得到的利润贡献为36.13万元,而6月21日这部分股权转让的价格竟然高达1.27亿元。受让方为三峡新能源。此前的2011年12月30日, 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蹊跷的是,2011年初,商都天润为北京天润持有51%股权的子公司。年中,北京天润以人民币4116万元的价格向商都天润的少数股东购买其持有的商都天润49%的股权。
如果商都天润50%的股权价值能达到1.27亿元,原股东为什么会甘心以4116万元的价格将49%的股权转让给北京天润?商都天润在短短半年的时间内,价值陡增两倍么?
诚如金风科技所述,风电场开发销售模式是拉动风电机组制造的一种创新的销售方式。出售是金风科技开发风电场的目的,能否出售及以什么样的价格出售是决定这种销售模式是否成功的两个基本要素。
就目前情况来看,在没有实现真正销售的情况下,风电场只是金风科技施展财技的道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