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委员会自2010年成立后首次进行人员调整。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通知,根据国务院机构设置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对国家能源委组成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整。根据调整后的名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任主任,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任副主任。
此次人员调整,除原电监会因机构合并不在列,其余20个部门与初设时相比没有变化。其中,安全部部长耿惠昌、环保部部长周生贤、水利部部长陈雷为上届委员留任。调整后的国家能源委委员共20人。
其余16名委员包括:国务院副秘书长肖捷、中央财办主任刘鹤、外交部部长王毅、发改委主任徐绍史、科技部部长万钢、工信部部长苗圩、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国土部部长姜大明、交通部部长杨传堂、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国资委主任蒋洁敏、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解放军副总参谋长王冠中和发改委副主任兼能源局局长吴新雄。
与初设时相同,国家能源委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能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具体工作仍由能源局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