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超导公司的数据显示,自2007年华锐风电成为美国超导公司最大的客户以来,2007-2010年的4年间,华锐风电占美国超导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1%、67%、70%、68%。但好景不长,在维持了几年“蜜月期”后,这对曾被华尔街盛赞的合作伙伴于2011年因知识产权纠纷而迅速交恶。一场诉讼拉锯战也随之在双方之间展开。
据美国超导公司的公开回复显示,从2011年9月美国超导公司诉诸法律行动以来,他们已经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并以华锐风电及其关联公司为被告,向中国法院提起了3起民事诉讼,主张因华锐风电2011年3月的违约和2011年6月美国超导发现华锐员工盗窃知识产权,导致总计超过12亿美元的合同违约,要求华锐风电履约并赔偿损失。与此同时,华锐风电则否认违反与超导的合约及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反诉”。
日前美国司法部起诉的公开文件显示,本次起诉被描述为一宗由国际被告向美国企业实施的精心策划的违法行为,其程度不亚于“企业谋杀”。
“之所以该案件会引起美国司法部的重视,不得不提到近几年美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频频动作。”宋海燕告诉记者。
2008年9月26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优化知识产权资源与组织法案》,并于同年成为正式法令。该法案的出台从民事、刑事和行政等方面全面加强了美国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
在此基础上,2010年美国司法部成立了特别工作组,专门处理国内和国际的知识产权犯罪活动。随后美国总统奥巴马又在2011年签署总统令,成立了两个知识产权执法高级咨询委员会,以提升联邦政府对知识产权执法的力度。
“与过去只是企业间法律竞争的‘明战’不同,普通诉讼的取证手段被认为过于温和,缺乏强有力刑事调查手段、羁押措施和刑事惩罚。相比之下,以司法部、警察为主导的企业间商业秘密‘暗战’显得更加致命,是杀伤力最大的知识产权保护手段。”一位了解美国知识产权法的律师告诉记者,近几年来,美国针对中国企业提起的商业秘密侵权和经济间谍诉讼案件每年都在以10%的速度增加,远远超过专利案件的增长速度。
“两海”困局
即使华锐风电能在美国司法部的起诉中顺利通关,但其“两海战略”的落空几乎已是无法挽回的定局。
据资料显示,自去年10月份以来,华锐风电已经累计注销子公司多达17家,其中8家为海外子公司。目前华锐风电还未决议注销的海外子公司仅剩下西班牙和土耳其2家。在2012年的财报中,华锐风电的10家国际子公司年度净利润全部处于亏损状态。
任浩宁告诉记者,目前整个中国风电行业的海外市场都非常惨淡,海外销售成本比国内高出20%,美国市场由于“双反”,成本更是高出70%-80%。销往欧盟50%的产品如今也已无利可图。海外公司已经成了华锐风电的负担。
面对海外市场的全面溃败,华锐风电“两海战略”的另一个支点——海上风电也不乐观。
任浩宁表示,虽然海上风电是一个发展方向,但是如果考虑到海上风电的并网困难性比陆上风电更大,短期之内海上风电发展将会非常有限。此外,从海上风电的成本来看,华锐风电也并不占据成本优势。
据龙源电力内部人员称,其海上风电成本已经能够做到每千瓦投入6000元左右(当前火电每千瓦投入3000-4000元,陆上风电每千瓦投入5000-6000元),目前这是行业内最低的成本。但是,华锐的技术只能达到7000元左右的成本。
“短期内,海上风电不会成为华锐风电新的业务增长点。”任浩宁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