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实行网上公开限时审批
按照本次酝酿中的项目核准体制改革办法,“路条”取消后,各项支撑性文件不再互为前置条件,这使得项目的环评、土地预审、选址等前期工作可以并行办理。
“之前,设计单位等中介机构只有当见到路条才会启动支持文件编制。相关组件在缴纳相应费用后,所起到的把关作用很有限。如果实施并行办理,在审批效率上会有提高。”一位风电企业负责人评价说。
按照现行审批流程,在各项支持性文件通过批复之后,才可向发改委提交核准申请。随后由发改委委托咨询机构评估、做节能批复等,最后才能办理核准手续。从审批过程看,需要经手办事科员-处长-副司长-司长-委内会签-副主任-主任-上会讨论-印发文件。同一部门内有多个司局可干预审批。
而这一冗长的审批链条上的每一个环节都会存在人为因素,项目单位不“汇报”很难通过。由于同类申请核准的项目繁多,申报项目在发改委待核准的目录中先后次序也大有学问。且人为因素很强。
“这些因素包括项目先后排序,项目审批中尺度标准的把握,故意搁置不签导致支撑性文件超过有效期,要求地方重新报送等诸多方式。”五大电力集团一位熟悉投资审批程序的人士介绍说,“每一个环节都有寻租的条件。”
为此,前述发改委人士透露,为减少人为因素干预项目审批,核准制度改革后,国家发改委将更加重视产业规划作用,纳入规划之列的项目可以优先核准。
但也有专家担心,核准办法改革若搞不好,最终可能只是将地方和企业的公关重心转移到了规划环节,从公关“路条”向公关“规划名单”转变。
为此,有电力企业人士建议,核准办法改革后,应当大力提高产业规划编制的质量,更多发挥规划的指引作用。目前的产业规划大多缺乏清晰、具体的指引,而只有一些粗放、含糊的原则表述,如能源规划并没有纳入具体的火电项目、风电项目,导致企业不得不为“咨询”自己的项目是否能纳入规划而跑“路条”。
“编制规划时需要科学制定发展目标,要有针对性的进行项目布局,增强规划的权威性和调控作用。同时需要衔接国家规划与地方规划,不同产业之间的规划,如电网与新能源发电项目之间的规划。”这位电力企业人士认为。
此外,前述接近国家发改委人士还表示,核准办法改革后,将实行网上公开限时审批,力争每个环节都做到公开透明。在此前项目核准时限不受约束,报批的项目拖上一两年没有反馈是很平常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