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者本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任何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即行取消录用资格,对于已经录用者,解除录用。
(二)分公司将通过电话通知初选通过人员参加资格审核、面试的时间与地点,初选未通过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三)企业与被录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如本人不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或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四)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5月5日。
(五)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青年大街320号昌鑫大厦9楼 大唐辽宁分公司总经理工作部(邮编:110004)
联 系 人:梁海峰,范昊
联系电话:024-83893009、83893013,传真:024-83893012
联系邮箱:LHF57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