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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豫鄂建立特高压应急救援机制 推动风电消纳

2013-11-11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浏览数:412

  11月6日 ,山西、河南、湖北三家省级供电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建立以1000千伏晋东南—南阳—荆门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为重点的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彼此协同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能力,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晋东南—南阳—荆门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全长641千米,途径山西、河南、湖北,自2009年投运以来,已成为我国南北方向的一条重要能源输送通道。2011年12月,该工程扩建投运后,具备稳定输送500万千瓦电力的能力。
  特高压工程运行实施属地化管理,确保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安全稳定运行成为三家省级供电企业的重任。此外,为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国家电网公司制定了《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建设管理意见》,为三家省级供电企业区域性应急求援机制建设提供了指导。
  按照协议,山西、河南、湖北三家省级供电企业将坚持“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有序、应对有力、务实高效”原则,建立应急协调联动长效机制,并成立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组。工作组组长由三家省级供电企业的安全监察质量部主任轮流担任,任期1年。
  根据约定,三方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分为“准备、预警、处置、恢复”四个工作阶段。
  在准备阶段,即正常工作阶段,三方将加强应急资源共享,规范应急救援基干队伍管理,完善队伍人员信息,建立详细的应急装备台账,每季度由工作组联络员负责更新并通报各方,确保常态和应急状态下信息顺畅、资源共享。同时,三方将进一步加强协同能力建设,即由工作组组长单位牵头,每年组织成员单位应急救援基干分队共同参加1次联合应急培训、共同参加1次联合应急演练以及至少在协作单位间开展1次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交流,并在每年年底组织协作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总结评估工作。
  在预警阶段,即发生灾害预警时,事发地单位研判若需支援单位参与处置,应及时将灾害评估、地域特征等信息通报给支援单位。支援单位及时做好应急救援基干分队人员、物资等工作,开展应急值班,参与事发单位应急会商会,随时准备参加应急救援。突发事件对协作单位均产生较大影响时,应在国家电网公司统一领导下,共同应对。
  在处置阶段,即联合救援行动中,事发地所在单位统一指挥,及时通报给支援单位受灾情况及灾害信息,向支援单位交代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告知作业风险、明确联系人。
  在恢复阶段,支援单位应急救援基干分队一般不参与灾后重建工作。事件处置结束后,工作组负责开展评估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支援单位配合事发地所在单位做好联动评估。
  此外,三方明确了联合救援的安全责任,推动风电在全网范围内消纳,努力为风电等新能源提供更大消纳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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