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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电湛江外罗200MW海上风电项目

2013-11-13 来源:广东粤电徐闻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浏览数:12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和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对“广东粤电湛江外罗海上风电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工程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规划实施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工程建设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广东粤电湛江外罗海上风电项目位于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新寮岛及外罗以东的近海海域(见图1),拟安装67台单机容量3M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200MW,工程总投资约40亿,年发电量约5.07亿kWh,接入湛江电网。

  本风电场主要由风力发电机组、海底电缆和海上升压站与陆上集控中心等4部分组成,本工程计划总工期计划为42个月。
  项目建成后,将给地方带来巨大的财政收入(风机运行25年,财政税收约12亿元)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同时按替代标准煤耗325g/kWh计算,每年可节省标煤消耗约17万t,每年可以减少CO2排放量约为34.35万t、烟尘15.29t、SO280.21t、NOx81.75t,灰渣2.08万t,能够带来可观的节能减排效益。
  另外,欧洲对海上风电场的专项研究成果表明,海上风电场风机的基础构筑物具有人工鱼礁的功能。建设人工鱼礁能够改善和营造海洋生物栖息的良好生态环境,为鱼类等游动生物提供繁殖、生长、索饵和庇敌的场所,达到保护、增殖和提高渔获量的目的,是促进渔业经济和生态保持协调发展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模式。
  同时,作为广东省海上风电示范性项目,通过广泛的宣传将吸引大量地游客到风电场区域内进行观光、垂钓,能有效地带动和促进当地游钓休闲渔业和滨海旅游业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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