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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电湛江外罗200MW海上风电项目

2013-11-13 来源:广东粤电徐闻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浏览数:1241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粤电徐闻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通迅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3号虹都大厦C座903室
  联系人: 黎先生
  邮编:524043
  联系电话:0759-3130356
  传真:0759-313036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国海洋大学证书等级:
  甲级证明编号:国环评甲字第2404号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
  邮编: 266100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532-66781509
  传真:0532-66781509
  Email: hansz001@hotmail.com
  四、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并结合公众参与调查,分析其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并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以期更好的保护环境。
  五、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的主要事项、方式
   1.为听取社会各界对广东粤电湛江外罗海上风电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包括:
  (1)公众对于建设广东粤电湛江外罗海上风电项目是否认可;
  (2)公众就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海上风电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在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和报告基本编制完成,并在报送审批前,建设单位还将发布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告,公示该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等内容,并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咨询会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4.在本次信息公示7日内,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与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时提供个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公告说明
  公告不得少于七日,自公告之日七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 七日内,可同时向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提出。

 

广东粤电徐闻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中国海洋大学
二0一三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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