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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的指导意见

2013-12-21 来源:能源局 浏览数:700

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各有关电力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电力生产和建设施工中人身伤亡事故(以下简称人身伤亡事故)防范工作,避免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落实防范责任,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现场作业,提高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氛围,切实保障员工人身安全。
  (二)总体目标。进一步落实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能源监管机构的监督指导和协调作用,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电力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深入开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活动,强化电力生产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杜绝重大以上人身伤亡责任事故,降低人身伤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有效防范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安全生产体系机制建设
  (三)落实各级人员安全责任。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电力企业要把控制人身伤亡事故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层层分解落实防范人身伤亡事故的目标。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问责机制,因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人身伤亡的,要严格进行安全考核和责任追究。要针对生产作业现场的人身安全风险,建立企业负责人和各级安监人员到岗到位工作责任制度,并进行相应考核。
  (四)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电力企业要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根据国家行业法规标准的更新和本单位作业环境及设备设施的变化,及时修订完善,确保人身伤亡事故防范工作管理制度和规程规范、有效、可行。要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配备到相关工作岗位和人员,及时组织开展教育培训,使每个职工都掌握防范人身伤亡事故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执行。
  (五)健全防范人身伤亡事故的保障体系。电力企业要健全安全生产监督和保证体系,从决策指挥、执行运作、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等方面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制度,落实防范人身伤亡事故措施。要制定本单位、本部门、本岗位的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安全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优先保证对防范人身伤亡事故有突出作用和明显效果的措施得以实现。要保证安全投入,及时、足额提取和规范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严禁挤占和挪用。
  三、夯实电力安全生产基础
  (六)加强班组安全建设。要落实《关于加强电力企业班组安全建设的指导意见》,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有效规范班组安全管理。要合理确定班组安全目标,努力实现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人身轻伤和障碍。要重点抓好班组作业安全措施落实,严格班前班后会制度,接班(开工)前,要明确工作任务、工作地点、危险因素、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交班(收工)时应对当日安全情况进行总结。要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班组安全活动,提高人员安全技能。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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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 >> 全面提升电力行业 人身伤亡事故防范工作水平--解读《关于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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