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近期重点专项监管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要求,切实加强能源后续监管工作,根据新雄同志在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目前监管工作实际,国家能源局决定于近期开展12项重点专项监管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能源项目审批简政放权落实情况专项监管
(一)重点内容
针对国家能源局简政放权的事项,重点监管有关能源项目的落实情况。具体内容包括:
1、电网项目。j企业投资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交流电网工程项目核准及核准后的落实情况;k列入国家规划的非跨境、跨省(区、市)500千伏电压等级的交流电网工程项目核准及核准后的落实情况。
2、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j新能源发电项目年度计划执行情况;k国家有关可再生能源发电产业政策落实情况。
3、火电项目。j未纳入国家电力建设规划的项目和未批先建项目;k燃煤背压热电项目核准文件执行情况;l以热电联产名义建设的低效小火电项目。
4、煤炭项目。j国家规划矿区内新增生产能力低于120万吨的煤矿核准情况;k煤矿开发项目执行产业政策和国家有关规程规范情况;l煤矿项目开发生产中超能力开采、停产整顿煤矿违法组织生产情况。
(二)重点监管范围
第1项,内蒙、陕西、甘肃、宁夏、湖北、江苏、广西。
第2项,黑龙江、吉林、河北、江苏、广东、云南。
第3项,陕西、安徽、重庆、内蒙、广东、贵州。
第4项,山西、内蒙、陕西、宁夏、贵州、新疆。
其中国家能源局驻点省份:第2项,江苏。
(三)时间安排
各有关派出机构在2014年5月底完成辖区内监管工作,并将监管情况报送国家能源局。
二、人民群众满意用电专项监管
(一)重点内容
1、农村春节期间用电情况。j春节期间农村地区停限电和供电抢修恢复情况,特别是用电困难情况;k95598供电服务热线畅通情况,农村用户报修、咨询和反映的问题处理情况;l农村地区电网薄弱、设施老化情况,用户供电可靠性情况,包括供电可靠率、农村用户受电端电压合格率等情况(采取实地抽查检测等方式)。
2、解决无电村、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对照《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3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国能新能[2013]314号),监管电力建设任务落实情况。
(二)重点监管范围
第1项,河北、四川、河南、湖南、重庆、广西、云南,每个省(市)选2至3个县。
第2项,内蒙、四川、西藏、甘肃、青海、新疆。
其中国家能源局驻点省份:第1项,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