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大用户直购电
2013年是直购电政策出台较为密集的一年。3月份,国务院下发《取消下放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通知》,明确取消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行政审批。5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公告称取消或下放一批涉及能源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包括取消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的行政审批,并于7月又下发《当前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实行差别化的准入政策,减少行政干预,加快输配电电价测算,确定合理电量规模。10月,国家能源局、工信部发布《关于规范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通知》要求纠正各种变相的让利优惠行为,加强监督管理。
然而,看似扫除政策障碍的直供电却障碍重重,发电企业、电网和用户三者的利益关系难以平衡。电力计划体制和市场行为本质上是两种不兼容的机制,不经顶层设计的电改和单打独斗必然只能“进一步退一步”。在输配电价成本难以厘清、价格不能反映市场信号、实行计划发电量和电网体制不支持的情况下,推进直购电困难重重。通过引入大用户直购电建立实时竞争发电市场,从而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道路依旧任重道远。
3.上网电价下调
发改委通知下调部分地区发电企业上网电价
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决定在保持销售电价水平不变的情况下适当调整电价水平。其中,降低北京、上海等27个省市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适当降低跨省、跨区域送电价格标准,同时,提高环保电价及上海、江苏等省市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
通知要求,除四川、云南不变外,降低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27个省(区、市)燃煤发电企业脱硫标杆上网电价,其中,上海、江苏、浙江下调幅度最多,为2.5分/千瓦时(含税),其次是广西,为2.2分/千瓦时(含税),黑龙江下调的幅度最小,为0.6分/千瓦时(含税),其余省市大部分下调幅度在1~2分/千瓦时(含税)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