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印度风电发展鼓励政策
印度政府一直积极支持风电发展,政府也全力呼吁民众将风能作为主要发电资源。从上世纪80 年代起,印度政府第六、第七两个国家五年计划中就已经启动了风电项目。
1992 年,印度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部(MNRE )成立,其作为一个独立运作部门,负责风电和其他形式可再生能源的增长。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部在金奈设有风电技术中心
(CWET),主要目标是建立和拓展实验研究室,提高风电领域研发能力、风能资源评估能力,提供风电场选址信息、培训和监测等,建立风电机组检测机构、认证机构和预备标准。
1995 年7 月,印度政府制定了为风电项目清除障碍的国家指导方针(1996 年6 月进行了完善),强制要求所有地方电力部门及其下级部门都必须做出计划来确保已规划的风电项目接入电网具备兼容性,在批复同意项目之前,他们应聘请咨询公司,对所有规划的风电开发项目(装机容量大于1 兆瓦)编写详细项目报告,以验证项目的资金成本以及根据保证功率曲线和场址风能资源估算的发电量。
2003 年,《印度电力法案》颁布,要求国家能源监督委员会鼓励电力分销商购买不低于法定最低百分比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这直接促进了2004 年之后连续多年印度风电装机容量增幅超过100 万千瓦。
2010 年,印度成立了国家清洁能源基金会(NCEF),为清洁能源领域的技术研究和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据BTM 统计,印度25 个联邦电力监管委员会的17 个成员共同颁布了可再生能源采购义务法(RPO),而且有18 个邦已经发布了风电上网电价机制。另外,电力监管委员会是印度的准司法性的机构,在每个邦都有分支,并确定上网电价制度,以解决投资者、开发商、公共事业部门和政府之间的纠纷。
印度可再生能源开发局(IREDA )是一个政府所有的金融公司,可以以一个合理的利率为风电机组提供高达成本75%左右的贷款。这些有利的因素综合在一起吸引了一些中小型企业纷纷投资风电场建设。印度的各个邦还设有电力管理局,以泰米尔纳德邦为例,泰米尔纳德电力管理局(TNEB )是该邦的一家国有公共事业单位,它也是发放项目许可证、管理和接收用于售卖与自用电力的单一权威部门,它鼓励地方产业投资风电项目建设。
随着相关机构的不断建立,印度政府及各个邦风电发展战略的完善,以泰米尔纳德邦为先锋,印度卡纳塔克邦、马哈拉施特拉邦、古吉拉特邦和拉贾斯坦邦的风电场数量开始逐年增长。
对国内外投资者而言,印度风电发展最重要的鼓励与补贴政策分别是加速折旧(AD),发电刺激计划(GBI)和可再生能源证书(REC)机制。
1992 年,印度政府提议,将根据所得税法为投资风电机组的资金部分提供第一年100% 的加速折旧(AD),且电力销售的前五年免税,加速折旧在1994 年减少到80% 。印度业界认为,一般风电场一旦投入运营,在接下来的20 年寿命周期内,基本不会有任何能源的升级成本。譬如,泰米尔纳德电力管理局安装在泰米尔纳德邦Kayatharu 和Kethanoor 地区的示范风电场没给投资者带来后顾之忧,而且维护也很容易。当地主要的风电制造企业像维斯塔斯、NEPC -Micon 和TTGHusummer 等都采用交钥匙工程的方式来建设风电场,即在6 个月的期限内完成买地、获得许可、供应机组、风电场安装和调试等环节。不过,2012 年4 月开始,印度的风电折旧率从80% 猛降到15% ,这使本可投入到风电领域的可用资金数量大量减少,严重影响了当年风电装机成绩。
2010 年初,由印度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部发布的发电刺激计划(GBI )规定,风力发电进入国家电网享受税收优惠,政府将为进入电网的风电项目提供每千瓦时0.50 卢比的补贴,由印度可再生能源开发局予以实施。这一政策和AD 都在2012 年3 月31 日终止。不过,在今年印度财政部长P.Chidambaram 发布的2013 -2014 财年财政计划演讲中,GBI 得以正式恢复,大约有80 亿印度卢比将拨付用作2013 年-2014年的补贴预算。P.Chidambaram 还提到,当风电机组每兆瓦容量的费用达到1000 万卢比时,补贴就会停止。在GBI 政策废除后,印度的风电开发商曾一度指望通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美国进出口银行等国际机构寻求基金支持。
2010 年,印度中央电力监督委员会发布了可再生能源证书(REC )机制,并于2011年初正式实施。REC 机制施行后,印度可再生能源证书申请数量快速增长。据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 )统计,截至2013 年2 月中旬,印度REC 登记处所发布的非光伏类可再生能源证书超过了486.9 万个,其中风电所注册的电力容量占了56% 。印度非光伏类可再生能源证书的市场清仓价大约在每单位证书1500 卢比至3300 卢比之间。然而,由于印度各邦对可再生能源采购义务法的执行和监管力度不够,印度可再生能源证书的需求不断减少,大部分证书价格现在都在以低价出售。
由于过去一年,印度监督部门对未履行可再生能源采购义务的有关单位未实施处罚。因此,印度的第十二个五年计划颁布了2003 年电力法案的修正案,法案将可再生能源采购义务定为一项强制性义务。因此,在接下来的几年,可再生能源采购义务的履行情况有望得以改善。
这几年,印度各邦也在不断完善各自的风电政策,譬如泰米尔纳德邦、古吉拉特邦、喀拉拉邦和安德拉邦等都已经修订了风电上网电价。古吉拉特邦电力监管委员会在2012 年8 月将其风电上网电价从每千瓦时3.46 卢比增加到每千瓦时4.23 卢比;2013 年2 月,由于对该邦风电项目发电容量系统的预期上调,风电上网电价又往下调了一部分,为每千瓦时4.15 卢比,相当于每千瓦时人民币0.69 元左右。此外,印度第十二个五年财政规划中也指出,接下来5 年时间里,印度可再生能源项目将获得低息贷款,主要通过印度可再生能源开发局的新增预算来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