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课题申请单位应于2014年2月25日之前,将填写完成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书》(一式五份)报送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如采取邮寄方式,则以邮戳时间为准),并发送《申请书》电子版至联系人处,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能源规划课题申请”。
3、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工作方案和研究大纲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承担单位,于2014年3月15日前下达通知。
六、课题研究进度要求
1、承担单位须于2014年3月20日前与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签订项目委托协议书。
2、承担单位应于2014年9月15日前完成研究课题的初步报告,提交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组织中期检查。
3、承担单位根据中期检查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14年11月30日前完成正式研究报告,提交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组织成果验收。
4、承担单位根据成果验收意见,修改完善研究报告并形成成果摘要,于2014年12月20日前提交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
5、课题研究期间,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可依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每2~3个月汇报一次研究进展情况。
七、研究经费
国家能源局视研究需要,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9号新华大厦8层,100045)
联系电话:010-88653391,88653401
电子邮箱:gh@nea.gov.cn
下载材料1: “十三五”能源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选题指南
下载材料2: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研究课题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