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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锐风电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02-25 来源: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 浏览数:445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3月12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5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华锐风电(601558)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3月12日(星期三)1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3月12日(星期三)9:30-11:30、13:00-15:00
     4.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见附件:《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5.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三层多功能厅。
  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会员公司,可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融资融券业务会员投票系统,按照所征集的融资融券投资者投票意见,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并可根据融资融券投资者对同一议案的不同意见进行分拆投票。投票时间为2014年3月12日9:30-15:00,网址为:www.sseinfo.com。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暨将有关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聘任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议案内容将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3月5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方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序召开,请出席现场会议并进行现场表决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提前办理登记手续。
  1.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请持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股东账户卡、能够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2014年3月10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2)传真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请于2014年3月10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传真至公司,传真件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
  五、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10-62515566
  3.联系传真:010-62511713
   4.联系人:魏晓静、周扬
  5.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2月24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公司1905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14年2月20日以当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出席会议董事及董事授权代表共7名,其中张宁独立董事因身体原因无法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赵鲁平独立董事代行表决权;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王原先生。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暨将有关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华锐风电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暨将有关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12)。
  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向北京银行(601169)中关村科技园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亿元,期限壹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授信结构为银行承兑汇票、本外币保函、国内信用证、流动资金贷款等。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3月12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暨将有关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公司于2013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聘任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另行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暨将有关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取消项目的名称及金额:河北乐亭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云南楚雄风电产业基地项目、山西大同风电产业基地项目、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运项目,拟取消项目投资金额合计为170,980万元。
  ●本次拟缩减投资规模项目的名称及金额:北京研发中心大型风电机组系列化研制项目、盐城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酒泉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上述项目缩减投资规模后节余金额合计为93,050.93万元。
  ●本次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302,230.93万元及其利息。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风电”或“公司”)于2014年2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暨将有关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取消河北乐亭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云南楚雄风电产业基地项目、山西大同风电产业基地项目和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运项目等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缩减北京研发中心大型风电机组系列化研制项目、盐城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酒泉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等三个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并将取消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缩减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后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初始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96号《关于核准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批准,公司于2011年1月公开发行10,51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0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为945,90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32,002.80万元。
  根据2011年1月12日公告的《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万元)  
1    北京研发中心大型风电机组系列化研制项目    55,570.00  
2    大连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    39,200.00  
3    盐城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    45,100.00  
4    酒泉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    34,800.00  
5    长兴岛临港风电装运基地项目    65,000.00  
6    长兴岛临港风电塔筒制造项目    38,200.00  
7    天津临港风电装运基地项目    66,780.00  
合计   344,650.0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历次变更情况
  1.经2011年8月8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连长兴岛临港装运基地项目、大连长兴岛临港塔筒制造项目变更为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运项目、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塔筒制造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万元)  
 1    北京研发中心大型风电机组系列化研制项目    55,570.00  
 2    大连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    39,200.00  
 3    盐城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    45,100.00  
 4    酒泉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    34,800.00  
 5    天津临港风电装运基地项目    66,780.00  
 6    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运项目    65,000.00  
 7    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塔筒制造项目    38,200.00  
 合计   344,650.00  
  2.经2012年8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连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天津临港风电装运基地项目变更为河北乐亭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云南楚雄风电产业基地项目和山西大同风电产业基地项目,同时将变更后剩余的资金用于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运项目。变更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万元)  
 1    北京研发中心大型风电机组系列化研制项目    55,570.00  
 2    盐城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    45,100.00  
 3    酒泉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    34,800.00  
 4    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运项目    69,180.00  
 5    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塔筒制造项目    38,200.00  
 6    河北乐亭风电产业基地项目    39,200.00  
 7    云南楚雄风电产业基地项目    31,600.00  
 8    山西大同风电产业基地项目    31,000.00  
 合计   344,650.00  
    目。该项目取消后,公司针对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设立了专门的账户单独存储,直至经股东大会审议确定合理用途后再行使用。变更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万元)  
 1    北京研发中心大型风电机组系列化研制项目    55,570.00  
 2    河北乐亭风电产业基地项目    39,200.00  
 3    盐城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    45,100.00  
 4    酒泉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    34,800.00  
 5    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运项目    69,180.00  
 6    云南楚雄风电产业基地项目    31,600.00  
 7    山西大同风电产业基地项目    31,000.00  
 8    取消项目节余资金专户存储    38,200.00  
 合计   344,650.00  
 
  二、本次拟取消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一)项目名称
   河北乐亭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云南楚雄风电产业基地项目、山西大同风电产业基地项目和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运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万元)   实际已投入(万元)   剩余资金(万元)  
 1    河北乐亭风电产业基地项目    39,200.00    1,305.94    37,894.06  
 2    云南楚雄风电产业基地项目    31,600.00    30.74    31,569.26  
 3    山西大同风电产业基地项目    31,000.00    4.04    30,995.96  
 4    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运项目    69,180.00    11,808.13    57,371.87  
 合计   170,980.00    13,148.85    157,831.15  
  (二)取消原因
   1.前期受风电行业调整、宏观经济波动等不利因素影响,公司业绩大幅下滑。为此,公司已积极调整经营战略,决定进一步压缩资产规模,提高盈利能力,避免项目建成后可能造成的资产短期闲置风险。
  2.公司在国内主要风资源丰富地区投资建设,目的是实现就近生产、运输和服务,降低成本,同时开拓当地风电场。在这样的背景下,公司前期决定投资建设河北乐亭风电产业基地、云南楚雄风电产业基地、山西大同风电产业基地和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运基地等项目。受到行业调整影响,公司目前在当地取得的有效市场资源及订单数量低于预期,短期内市场拓展前景不乐观,订单与项目计划投资产能难以匹配,项目建设完成后短期内难以实现盈利。
  3.截至目前,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进度及投资额均远低于原计划,预计将无法按计划时间节点完成投资并产生收益,难以满足募投项目对投资收益时效性的要求。
  综上,2011年下半年以来,风电行业持续调整,近期虽有好转迹象,但根本性扭转尚需时日。公司取消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适时缩减投资规模和产能,是应对行业调整的积极策略,可以有效降低行业当前状况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经营风险,同时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投资风险。为此,公司拟取消河北乐亭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云南楚雄风电产业基地项目、山西大同风电产业基地项目和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运项目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于上述拟取消的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处理问题,公司将根据未来客观状况、市场需求及自身发展要求等变化情况,按照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经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予以确定。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取消后,公司将归还前期已经投入的募集资金13,148.85万元,故上述项目取消后实际将剩余募集资金170,980.00万元。
  三、本次拟缩减投资规模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一)项目名称
  北京研发中心大型风电机组系列化研制项目、盐城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酒泉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
  (二)项目建设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原计划投入(万元)   本次变更后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万元)  
 1    北京研发中心大型风电机组系列化研制项目    55,570.00    15,245.79    15,245.79    40,324.21  
 2    盐城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    45,100.00    12,143.50    12,143.50    32,956.50  
 3    酒泉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    34,800.00    15,029.78    15,029.78    19,770.22  
 合计   135,470.00    42,419.07    42,419.07    93,050.93  
  注: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原计划投入-本次变更后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1.北京研发中心大型风电机组系列化研制项目
  (1)资金投入情况
  项目预计总投资55,570.00万元,包括固定资产投资11,400.00万元,其他研制费用44,100.00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55,570.00万元。已完成募集资金投入15,245.79万元。
  (2)项目进展情况
  机组研制方面,对原拟研制的3MW、5MW样机进行了优化升级,除按计划研发SL3000全功率机组、SL3000/90、SL3000/100、SL5000/128等机型外,进一步开发研制了SL3000/105、SL3000/113、SL3000/121和SL6000/128等机型,部分机组已经完成认证工作。10MW级大型风电机组及关键部件的方案设计已完成。公司在相关基地投资建设了不同机型的试验台,并在公司总部建设了部分检测实验室,达到项目建设要求的测试能力。
  (3)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完成了项目建设所需的部分样机研制和检测实验室的建设工作。此外相比5MW风电机组,6MW风电机组在发电量、单台机组占用的土地面积、单位千瓦成本以及维护工作量方面更具有竞争优势,同时考虑全功率机组的内在技术优势,公司在5MW开发平台的基础上通过技术优化开发研制了6MW风电机组样机。
  综上,北京研发中心大型风电机组系列化研制项目现已完成基本建设内容,项目研制样机、实验室建设已经完成,满足研发功能要求,设计、认证工作已基本就绪,项目已基本实现建设要求。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5,245.79万元,节余募集资金40,324.21万元。
  2.盐城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
  (1)项目概况
  项目预计总投资45,1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5,80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9,300.00万元。项目达产后,将形成3-5MW大型海上、陆地及潮间带风电机组60万KW(折200套3MW风电机组)总装试验能力。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45,100.00万元。目前,募集资金投入完成12,143.50万元。项目现已建成具备年产45万KW(折150套3MW风电机组)的总装试验能力,并已进入生产试运行阶段。
  (2)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投资项目内容   募集资金原计划投入(万元)   本次变更后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万元)  
 建筑工程    16,045.00    8,871.35    8,871.35    7,173.65  
 设备购置    6,390.00    2,826.94    2,826.94    5,146.06  
 设备安装调试    1,583.00         
 其他费用    585.00    445.21    445.21    1,336.79  
 预备费    1,197.00         
 铺底流动资金    19,300.00    0    0    19,300.00  
 合计   45,100.00    12,143.50    12,143.50    32,956.50   
  (3)资金节余原因
  项目建设过程中,受风电行业调整影响,项目执行延期,市场需求有所减少。为应对不利局势,公司适度缩减了项目产能规划,由具备年产60万KW(折200套3MW风电机组)的总装试验能力调整为年产45万KW(折150套3MW风电机组)。对应原项目规划配置的起重设备、试验台等设备数量也相应减少。此外,项目建成过程持续优化施工工艺,并严格控制工程材料选型,节省了投资成本;同时铺底流动资金已用自有资金投入,节约了募集资金的投入。
  (3)缩减投资规模后的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经初步测算,项目在缩减投资规模并建成后,预计可实现利润2,300万元。
  综上,盐城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募集资金使用规模缩减至12,143.50万元。规模缩减后,该项目现已建成具备年产45万KW(折150套3MW风电机组)的总装试验能力,并已进入生产试运行阶段。募集资金已投入12,143.50万元,募集资金节余32,956.50万元。
  3.酒泉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
  (1)项目概况
  项目预计总投资34,8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0,30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4,500.00万元。项目达产后,酒泉基地将形成3-5MW大型陆地风电机组45万KW(折150套3MW风电机组)总装试验能力。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34,800.00万元。目前,募集资金投入完成15,029.78万元。项目现已建成具备年产45万KW(折150套3MW风电机组)的总装试验能力,并已进入生产试运行阶段。
  (2)项目投入情况
  投资项目内容   募集资金原计划投入(万元)   本次变更后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万元)  
 建筑工程    10,382.00    11,270.64    11,270.64    -888.64  
 设备购置    6,930.00    3,176.26    3,176.26    3,753.74  
 设备安装调试    1,552.00    360.45    360.45    1,191.55  
 其他费用    450.00    222.43    222.43    1,213.57  
 预备费    986.00         
 铺底流动资金    14,500.00    0    0    14,500.00  
 合计   34,800.00    15,029.78    15,029.78    19,770.22   
  (3)资金节余原因
   在项目的前期筹备及建设过程中,公司适度缩减了前期预备费用,并持续优化了生产工艺,在满足生产需求的前提下缩减了设备购置规模。同时铺底流动资金已用自有资金投入,节约了募集资金的投入。
  (4)缩减投资规模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经初步测算,项目在缩减投资规模并建成后,预计可实现利润6,400万元。
  综上,酒泉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规模缩减至15,029.78万元。规模缩减后,该项目现已建成具备年产45万KW(折150套3MW风电机组)的总装试验能力,已进入生产试运行阶段。募集资金投入15,029.78万元,募集资金节余19,770.22万元。
  四、拟取消募集资金项目剩余资金及缩减投资规模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河北乐亭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云南楚雄风电产业基地项目、山西大同风电产业基地项目和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运项目取消后将累计剩余募集资金170,980.00万元;北京研发中心大型风电机组系列化研制项目、盐城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和酒泉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缩减规模后已经建设完成并进入试运行,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三个项目缩减规模后将累计节余募集资金93,050.93万元;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取消的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塔筒制造项目募集资金38,200万元(以上金额均不含利息)。上述项目取消或缩减规模后,将剩余和节余募集资金合计302,230.93万元(不含利息)。目前,公司日常经营存在较多的资金需求,如将上述全部项目的剩余和节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财务成本。按照6%的年利率计算,上述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一年可减少约18,133.86万元的财务费用,有利于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缓解经营过程中的资金压力以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将上述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302,230.93万元及其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外,公司董事会曾在2013年3月16日和10月8日决议同意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9.3亿元和1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前期已实际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1.72亿元。目前,公司已提前归还募集资金账户0.1亿元,尚未到期并归还的募集资金21.62亿元。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剩余和节余募集资金302,230.93万元及其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议后,该21.62亿元募集资金公司将不再归还至原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而直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剔除该部分资金后,公司将针对其余资金设置专门的账户进行单独存储管理,并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并确定具体用途后再行使用。对于上述拟取消的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处理问题,公司将根据未来客观状况、市场需求及自身发展要求等变化情况,按照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经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予以确定。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宁、张勇、赵鲁平对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有关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有关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应对行业调整、降低投资风险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积极策略,符合当前风电行业及公司经营的实际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变更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有关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于2014年2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暨将有关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有关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应对行业调整、降低投资风险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积极策略,符合当前风电行业及公司经营的实际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有关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保荐人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将有关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安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将有关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临时董事会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截至目前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华锐风电《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安信证券对华锐风电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将有关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暨将有关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在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华锐风电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二)华锐风电第二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三)华锐风电独立董事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将有关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四)安信证券关于华锐风电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将有关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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