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连众牌”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公司从而成为业内唯一一家同时拥有“中国名牌”和“驰名商标”的企业。
驰名商标,是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和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和人民法院,根据企业的申请,官方认定的一种商标类型。驰名商标被赋予了比较广泛的排他性权利,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不仅仅局限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或者使用时,都将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中复连众始终高度重视品牌建设,目前公司共拥有注册商标13个,“连众牌”商标于1989年成功注册。20多年来,“连众牌”产品广泛应用于风力发电、石油、化工、冶金、食品酿造等领域,产品质量优良,享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得到国内外用户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