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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行业“纠偏”有序步入正轨 能源局六方面着手抓风电

2014-03-04 来源:能源网-中国能源报 浏览数:534

  “经过近10年的发展,我国风电的产业体系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风电装机规模平稳增长,已是全球装机规模最大的国家,风电设备制造能力明显增强,基本满足风电建设的需要。”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日前在国家能源局召开的关于风电产业监测有关情况的会议上表示。 
  史立山说,我国风电产业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面临很多挑战。要重视风电机组的技术进步,重视风电政策体系的完善,加强风电市场体系建设。“要实现风电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就必须逐步解决这些问题。”史立山说,“2014年是完成风电‘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年,因此,做好风电行业管理工作意义重大。” 
  据了解,国家能源局将从六个方面着手,通过一系列实质性举措推动风电产业“回暖”。 
  一是保持风电平稳持续发展。日前,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十二五”第四批风电核准计划,共安排风电建设规模2760万千瓦。其中,进一步优化风电布局,重点向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倾斜,科学指导地方和企业发展风电,力争2014年新增风电装机1800万千瓦。 
  二是结合大气污染治理,做好风电基地规划工作。“加快哈密风电基地二期项目建设进度,开展哈郑直流‘风火打捆’运行规则研究,确保哈密风电基地示范成功运行,为风电打捆外送积累经验。有序推进承德二期、乌兰察布和锡林郭勒三个风电基地规划和建设,不断提高京津唐地区风电等清洁能源在电力结构中的比重。对拟规划建设的12条大气污染防治输电线路加强研究论证,推进清洁能源合理有效外送。”史立山说。 
  三是积极推进海上风电发展。海上风电资源丰富,是未来发展的重要领域,也是风电技术最先进、要求最高的领域。2014年,国家能源局将加快出台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为海上风电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对尚未完成海上风电规划的海南、浙江等4个沿海省份,抓紧制定海上风电发展规划;组织沿海省市编制海上风电开发方案,明确今后一段时间的开发时序,落实具体项目;加快已核准的海上风电项目建设。 
  四是推动建立诚信健康的风电市场秩序。史立山表示,当前,要加强风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范风电开发建设秩序,明确工程施工各个环节和关键点的质量要求,落实相关责任。此外,要规范风电设备市场秩序,促进风电设备技术进步。加强风电设备出质保管理,建立投资企业和设备企业间健康的关系。完善设备质量检测认证,提高认证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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