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7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就转发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电监会、能源办制定的《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试行)》,以改革现行发电调度方式,开展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规定:优先调度可再生发电资源,按机组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由低到高排序,依次调用化石类发电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广东、江苏、河南、四川、贵州等5省试行节能调度后,较好地解决了弃风弃光等问题,但在往全国铺开的时候却遇到阻碍。
2013年11月出台的《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规定,电力调度机构除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外,不得限制光伏发电出力。但是,由于《节能发电调度办法》未能完全落实,弃光弃风等现象仍然大量存在。
李河君指出,目前新能源是替代能源的战略定位不够清晰明确,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往往是作为弥补电力缺口的补充能源,而不是燃煤火电的替代能源,造成新能源优先发电、全额消纳的理念还没有形成共识,导致了比较严重的弃光弃风等问题,也制约了我国新能源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从德国、丹麦等先进国家的实践经验来看,可再生能源电力已经成为电力结构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可再生能源应当也完全可以做到大规模替代化石能源。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明确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是替代能源的战略定位。”李河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