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方风力发电网>看资讯 >企业动态 > 华锐风电曾承诺动用百亿元银行授信偿债

华锐风电曾承诺动用百亿元银行授信偿债

2014-03-14 来源:中国资本证券网 浏览数:653


  但即便如此,华锐风电仍然具有一年的时间(若2014年续亏则将暂停上市)来改善经营,赢得市场信任。而暂停上市并不会影响债券的回售,基于“11华锐01”起息日为2011年12月27日,投资者于2014年12月27日便可对以“3+2”形式(即5年期债券,在第3年可以回售)发行的“11华锐01”行使回售权。但持有“11华锐02”债权人则必须等到5年期满,即2016年12月27日。
  公开资料显示,华锐风电发行的“11华锐01”规模达到26亿元,“11华锐02”规模则为2亿元。但其中,“11华锐01”是以“3+2”形式发行,“11华锐02”则为5年期,将于2016年到期。
  可动用银行授信偿债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债权人可以高枕无忧。“若暂停上市,华锐风电两只公司债,一方将面临不能按期偿付的风险,但更为主要的则是丧失流动性的风险。”一位不愿具名的券商分析师向《证券日报》记者介绍,“在偿付、回售等方面其实不用太担心,一般只要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债募集说明书’尽责,债权人本金及利息都是有保障的”。
  根据华锐风电当年发布的“公司债募集说明书”,公司曾承诺,一旦在本期债券兑付时遇到突发性的资金周转问题,华锐风电将通过银行的资金拆借予以解决。而彼时(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从国内多家金融机构获得的整体授信超过269.31亿元,其中未使用授信额度为166.3亿元。
  此外,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华锐风电还在“公司债募集说明书”中承诺,为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承诺、违约责任等。而这将成为一套有效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措施。

【延伸阅读】

标签:

阅读上文 >> 2013年全球风电整机供应商排名情况出炉
阅读下文 >> 多重利好推动风电复苏 行业迎"第二春"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http://eastwp.net/news/show.php?itemid=19601&page=2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东方风力发电网

按分类浏览

点击排行

图文推荐

推荐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