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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4年风电并网消纳工作的通知

2014-04-15 来源:国家能源局 浏览数:1965

  四、 大力推动分散风能资源的开发建设。随着低风速风电技术的不断进步,中东部和南方地区的分散风能资源的开发价值也逐渐提高,这些区域市场消纳能力较强,大力开发利用风电将进一步促进我国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各相关省(区、市)要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以本地电网就近消纳为原则,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和时序,不断完善风电开发建设的技术标准,协调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的关系,充分发挥风电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重要作用。
  五、 优化风电并网运行和调度管理。内蒙古自治区等地的运行实践表明,深入挖掘系统调峰潜力,不断提高本地电网消纳风电的能力是促进风电发展的有效措施。风电规模较大的内蒙古、黑龙江、吉林、河北、辽宁、甘肃、宁夏和新疆等地,要进一步优化和创新本地电网的运行管理机制,统筹协调系统内调峰电源配置,协调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与传统化石能源发电之间的调度次序,深入挖掘系统调峰潜力,确保风电等清洁能源优先上网和全额收购。对国家能源局部署的示范项目,不得采取限制出力等措施。
  六、 做好风电并网服务。电网企业对已列入核准计划或国家重点规划的风电基地项目,要积极开展接入系统设计和评审工作,原则上应在核准计划下发当年出具所列项目的并网承诺函,避免因电力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导致的弃风限电。我局将重点跟踪各批计划的执行情况,对因并网条件不落实而未能在文件有效期内完成核准的风电项目,将及时向全社会公布。
    附件:2013年度各省级电网区域风电利用小时数统计表

国家能源局
2014年3月12日

2013年度各省级电网区域风电利用小时数统计表

国家电网

2067

华北电网

2112

西北电网

2112

东北电网

1915

京津唐

2006

陕西

2090

蒙东

2010

河北南网

2251

甘肃

1806

辽宁

1934

山西

2220

青海

1753

吉林

1660

蒙西

2188

宁夏

2084

黑龙江

1951

山东

2008

新疆

2582

 

 

华中电网

2141

华东电网

2264

 

 

河南

2202

上海

2282

 

 

湖北

2167

江苏

2150

 

 

湖南

2000

浙江

1950

 

 

江西

2225

安徽

1948

 

 

四川

2415

福建

2666

 

 

重庆

2185

 

 

 

 

南方电网

2147

广东

1900

云南

2388

海南

2239

广西

2100

贵州

2060

 

 

全国平均

2074

注:以上数据仅供参考,西藏自治区无完整年运行风电项目,故数据暂缺。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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