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党组印发《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落实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五年规划、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国家战略和顶层设计,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是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依据。国家能源局制订相应的《实施办法》,既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局党组结合实际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的具体安排,对于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能源局惩防体系建设方向,指导推进全局反腐倡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办法》部署了5个方面的重要任务:一是全面落实全局各级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对各级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从坚持从严抓党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明党的纪律等方面,强调要从严管党治党,巩固和完善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成果;三是坚决有力惩治腐败,强调要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查纠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能源行业的突出问题,并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四是科学有效预防腐败,强调要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强化教育和监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管理监督,使领导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五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协调与监督,建立国家能源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形成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合力。强调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履行执纪监督职责。
为更好贯彻中央《工作规划》,落实《实施办法》,国家能源局党组纪检组专门印发通知,对各部门各单位突出年度工作重点落实《实施办法》提出要求,确保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