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价机制政策
通过溢价机制政策,既为风电提供最基本的电价保障,又鼓励其参与电力市场竞争。
对于包括风电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西班牙在1998年做出了一些具体的规定,并根据政策实施的效果,在2004年对政策进行了调整。政策制定的主要思路是:在保证基本收益的前提下,鼓励风电场积极参与电力市场竞争,规定风电电价实行“双轨制”,即固定电价和溢价机制相结合的方式,发电企业可以在两种方式中任选一种作为确定电价的方式,但只能在上一年年底选择一次,持续一年。两种方式是:
1、固定电价方式:峰巅电价水平固定,为电力平均参考销售电价的90%,电网企业必须按照这样的价格水平收购风电,超过电网平均上网价格部分由国家补贴。
2、溢价方式:风电企业需要按照电力市场竞争规则与其他电力一样竞价上网,但政府额外为上网风电提供溢价,即政府补贴电价,因此电价水平为“溢价(政府补贴电价)+电力市场竞价”,风电溢价为平均参考销售电价的50%。平均参考销售电价每年由西班牙政府根据电力市场对电力用户的销售电价情况确定,在前一年年底公布,并维持一年不变(即使第二年的电力市场销售电价有所变化)。
——风电入网标准
西班牙一方面对风电采取相对于煤、油、气、核电宽松的入网条件,但另一方面又不是无限制地宽松,而是制定风电并网技术标准,迫使风纪制造企业提高技术水平,尤其是大大提高了风机控制系统水平。严格的并网技术标准不仅使新安装风机采用新技术和新控制系统,也迫使风电场为老旧风机更换新控制系统,以满足并网技术要求从而保证风电场继续获得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