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策简介
以下是海上风电哥本哈根政策会议在市场发展、并网设备和系统整合、环境三方面的结论总结。
1、市场发展
丹麦的“一站式办公方式”是一种帮助政府直接降低成本、更高效率地完成海上风电项目部署的有效方式。与会者建议各职能部门明确责任分工,按照2001/77/EC文件第6条,简化和加快海上风电项目进展,包括并网部分。
一定的市场规模和大型风力发电机对于进一步实现成本的降低是非常关键的,将惠及整个欧洲。与会者认为开展工业规模项目和适合容纳较大海上原型风电机的沿海陆上原型测试网站及设备的示范方案有利于推动海上风电项目。
先进的全欧洲整体合作在风电相关研究和开发中存在着巨大的潜力和效益。与会者建议,在2004年7月由非正式竞争安理会提出的第七框架方案基础上,结合更广泛的联合技术倡议,设立风能技术平台。
2、并网,设备和系统整合
与会者认为大型(海上)风电一体化需要一个长期电网规划。与会者呼吁部长会议向议会提出,由海上风电项目部署计划方案出发,制定欧洲风电政策。短期解决方案必须符合长期决策思路,同时必须考虑欧洲方面利益。与会者同样认为,政治上的支持可以促进电网联接的建设或改建的许可证发放。
与会者建议实施帮助达到交易接近实时目的的短栅闭合次数,从而在由风能产生的电力的短期交流中实现价值。
“平整赛场、同场竞技”(Levelling the playingfield)对于开放的电力市场中的风电大规模整合来说是相当重要的。与会者强调,各职能部门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传输和分配的电力来自可再生能源。
与会者敦促进一步分析欧洲发展前景中可再生能源尤其是风能的一体化。与会者要求明确欧洲委员会国际市场电力协议和可再生能源协议之间的相互作用。
3、环境
与会者建议促进环境研究,加强海上风电对海洋环境的评估进程,并且环境影响评估(EIAs)相关项目申请人必须提供评估结果。
与会者建议,根据85/337/EEC协议(战略环境影响评估)、2001/42/EC协议(战略环境影响协议)以及埃斯波公约,评估海上风电相关计划方案和项目。
与会者认识到,更有高效地批准程序的重要性是建立在以往经验基础上的,同时与项目的规模和所产生的影响是成正比的。
与会者强调,必须保证理想的质量评估,尤其是当针对某些敏感地区以及进一步发展此类评估方法之时。
与会者建议建立和利用海洋空间规划工具,从而达到准确选址的目的。为了提高数据库的透明度,并达到环境研究多边合作,与会者建议继续保持COD式结构结合OSPAR类似工作模式。
与会者建议成立一欧盟项目,促进开发环境影响评估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