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已经出台的补贴政策来看,多数是重生产、重销售,而对于废旧部件的回收利用,则比较薄弱。对新能源的建设和后期生态、生产社会效应多方考虑,避免配套“短板”制约新能源产业发展,避免可能造成的污染。要完善实施评估机制,开展经常性补贴效果评估,将那些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清理出去,并对补贴政策进行补充完善。同时,还要加强监管,避免补贴成为企业套取财政资金的渠道。
无论取消补贴还是增加补贴,政府都有自己的考虑。推出扶持、补贴政策有利于推广太阳能,提高光伏应用与覆盖。但过度扶持,就是“偏爱”,会让企业与民众依赖政府,从而对其他行业造成“不正当竞争”。任何事物都要有一个度,因地制宜,适度而行。找出最适合行业发展的才是王道。
强化混合制模式
随着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财政补贴也会变成对行业发展的一种制衡。而对于行业更好的发展,在中国特有的一种环境之下,能源行业的混合模式是对行业健康发展的又一助推器。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新一届国家能源委员会首次会议上指出,调整能源结构,关键要推进能源体制改革。要放开竞争性业务,鼓励各类投资主体有序进入能源开发领域公平竞争。
中国经济学会理事、宏观经济评论员刘满平指出,我国能源行业一直存在着“半行政、半市场化”的体制特征,距离完全竞争还很远,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是要破除行政垄断。对于能源行业的管制应去行政化,加强竞争力的培育,这要与市场秩序的规范和各项改革措施的制定和落实相结合,如果不制定更为详细的实施细则,民营资本进入能源行业只能流于形式。长期以来的政府直接定价或监管,导致成品油、天然气和电力之间的价格差别并不是由从生产到消费的成本和能源品质本身所决定,而是取决于政府与不同能源行业和不同耗能终端之间的博弈。因此,推动能源定价的市场化改革就成了民营资本进入能源行业的核心,政府应转变角色,不能直接定价。
要真正建立起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就必须打破“封闭竞争”的格局,以“开放竞争”取代“封闭竞争”,改变能源产业所有制结构单一的局面,以塑造合格的市场主体。能源行业资金密集的特征决定了其进入壁垒高,绝大多数民营企业的经济实力难以承受石油、天然气以及电力开发的前期投入和高额成本,而新能源未来市场的不确定性强化了银行的“惜贷”。因此,民营资本进入能源行业需要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尤其是新能源,应发展多元化的融资方式,除了争取银行贷款外,还应通过私募或风投基金、政府投资、协会支持等来获取资金支持。这又需要加快政府风险投资模式的制度化进程,促使行业协会在解决融资难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可以为此创造新的融资渠道,比如建立新能源行业的投资资金等。
能源结构的调整,是目前世界范围内所面临的问题。而作为发展中国家的能源大国,如何走向能源强国,资源的枯竭势必要求我们对新能源发展作长远计划,在几年前能源行业一直属于垄断行业,而在目前的状态之下多数人对中国能源的理解还在垄断之列。而对于新能源国家政策的补贴更是不用担心会被利益集团所绑架,发展混合制新能源上市的方式更能够加强行业的监督和提高透明度。目前中央企业已有一些积极参与了多种形式走向市场化,如中核建设股份集团拟以一种上市的方式开放民间资本的进入。多元化的融资方式,除了争取银行贷款外,还应通过私募或风投基金、政府投资、协会支持等来获取资金支持。加快政府风险投资模式的制度化进程,促使行业协会在解决融资问题上,可以创造新的融资渠道,比如建立新能源行业的投资资金等。而其他能源企业更是在一些领域用合资的方式进行市场参与。同时民营企业也通过自身的发展,进入能源行业。对于新能源民营资本的参与,应该更看重建设过程中的社会责任。
不管对新能源产业是政策上还是财政上的扶持,都表明我国新能源发展力度是前所未有的,未来新能源将具有显著的战略地位。同时也给新能源产业带来了无限商机。加强对新能源产业的健康发展也将成为我国新能源正常化的主要方向,只有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我们的生存环境、生活质量才会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