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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风电电价政策影响力还需提升

2014-06-19 来源:和讯 浏览数:488

  国家发改委近日正式下发《关于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明确了国内海上风电的标杆电价:2017年以前投运的近海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85元(含税),潮间带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5元(含税)。同时,通知还鼓励通过特许权招标等市场竞争方式确定海上风电项目开发业主和上网电价。通过特许权招标确定业主的项目,上网电价按照中标价格执行,但不得高于上述规定的上网电价。

  中投顾问新能源行业研究员萧函认为,招标电价的落实对于风电行业而言是巨大的利好消息,尤其是非招标海上风电项目的并网销售工作将更容易开展,企业、投资者兴建海上风电项目的积极性也会更高。这是我国能源价格调整的重要组成部分,风电、光伏等新能源的定价确定后,未来价格形成机制也将逐渐落实。

  该价格虽然并不能覆盖企业层面的成本支出,但基本定价与市场预期相差无几,已经投产、正在兴建的海上风电项目不必为并网环节被拒收而担忧,项目规划、项目设计、项目施工、项目运营将更加顺畅,民营自建海上风电项目数量也将稳步增加。不过,电价政策短期内影响力相对较小,电价政策的落实细则还需进一步完善,监管政策的制定也非常关键,仅仅期待一纸文件就解决之前存在的行业难题恐不太现实。

  业内关于海上风电市场容量的分析较多,一味宣扬巨大市场容量的做法并不利于产业健康发展。诚然,海上风电行业的市场空间不可限量,百亿千亿的规模预测无可厚非,但短期内发展状况并不太良好。在我国海上风电仍只能作为陆地风电必要的、有意的补充,技术问题、成本问题、并网问题、商业模式问题若不能得到及时解决,海上风电有可能成为“镜中月、水中花”。

  同时,远距离并网也是一项非常庞大的系统工程,直接制约着该产业的健康发展,电网公司和风电项目的运营企业需要更好的沟通交流。海上风电项目运作周期较长、营收能力相对较弱,欧洲国家依托长期存在的技术、资金、管理方面的优势发展海上风电项目的做法值得肯定,这也给我国海上风电项目的建设提供了借鉴意义。我国路上风电基地已经基本建设完毕,东北、西北、华北三大风电基地多个风电项目已经上马,发电状况较为良好,同时分布式风电项目也在南方地区陆续铺开,为整个风电产业的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而我国海上风电仍处于规划环节,多个基地雏形已经规划出来,但在落实过程中却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短期内若想大规模建成并有效利用恐非易事。风电企业、投资者在项目运作之时不仅要考量长远利益,还要将短期营收状况做详细对比,而后再行开展风电场的建设运营。(作者系中投顾问产业与政策研究中心 新能源行业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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