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14-032
宁夏银星能源(000862,股吧)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风电项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项目概述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星能源”或“本公司”或“公司”)计划投资建设中宁长山头99MW风力发电项目。项目总投资为76,050万元人民币,项目承建单位为本公司或分公司,投资金额由项目承建单位筹集并按项目实施进度分期分批投入。
上述项目投资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项目的建设已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发改审发[2013]705号《关于银星能源中宁长山头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文件(该事项公司已于2014年1月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
二、中宁长山头99MW风力发电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内容
中宁长山头99MW风力发电项目位于中卫市中宁县境内,工程任务主要是发电,风场建成后供电宁夏电网。
(二)建设项目选址
本项目建设地在宁夏红寺堡开发区和中宁县南偏东约20公里的交界处。
(三)项目投资估算
经计算,本期工程项目动态总投资为76,050万元,每千瓦动态投资为7,681.80元。
(四)资金来源
本期工程项目动态总投资为76,05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5,210万元,占总投资的20%,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部分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五)项目审批
本项目的建设已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发改审发[2013]705号《关于银星能源中宁长山头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文件。
(六)项目效益估算
本工程作为电网内实行独立核算的发电项目,其发电收入按经营期平均上网电价和上网电量计算,在计算期内,按不含税上网电价计算,发电收入总额约187,474万元。本项目计算期内的发电利润总额约76,716万元。项目借款偿还期15年,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约13.39%,投资回收期约10.05年。
三、投资风险及应对措施
目前,公司仍然面临着国家货币政策偏紧的压力,故本项目存在筹集建设资金不足导致的不能实施或延后实施的风险。
应对措施:本公司已着手研究各种融资渠道的可行性,解决融资问题。
四、项目的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项目投资的必要性
风能是清洁的、可再生的能源,开发风能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政策。风电场的开发建设可有效减少常规能源尤其是煤炭资源的消耗,保护生态环境。
(二)项目投资的可行性
上述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和国家转变经济发展结构的产业政策,上述项目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对于节能减排、改善能源结构以及能源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上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与发展方向,符合各方的共同利益,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是可行的。
(三)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目前,公司已建成的风电场有红寺堡风电场、麻黄山风电场、大战场风电场等。中宁长山头99MW风力发电项目竣工投产后,本公司风力发电产业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产业布局将进一步优化,进而提升公司风力发电产业的盈利水平,将有助于进一步增强本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上述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在项目全面启动后会增大融资压力,短期内将会对资金链造成较大压力。
五、风险提示
由于上述项目投资规模较大,本公司可能无法及时筹措到足够的建设资金,从而造成项目不能实施或延后实施,最终导致无法完成上述项目的投资项目效益估算。
上述项目投资存在的风险已在本公告中详细列示,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发改审发[2013]705号《关于银星能源中宁长山头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