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核材(SZ.002130)7月4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沃尔核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青岛沃尔新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将投资山东莱西东大寨风电场项目及山东莱西河头店风电场项目。该项投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5,833 万元。沃尔核材由此拟自筹资金向青岛风电增资1.72亿元,其中4,000万元用于增加青岛风电的注册资本,剩余部分用于增加青岛风电的资本公积。相关决议已获董事会通过。
为推动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发展,青岛风电拟投资建设山东莱西东大寨风电场项目及山东莱西河头店风电场项目,其中山东莱西东大寨风电场项目拟投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7,745 万元,山东莱西河头店风电场项目拟投资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48,088 万元,项目总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5,833 万元。项目总投资的 20%为公司自有资金,80%可通过银行项目贷款等债权融资形式配套。上述两个项目已获得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核准批复。
其中,山东莱西东大寨和河头店风电场项目拟投资总金额分别不超过人民币 37,745 万元和48,088 万元,项目总装机容量均为48.6MW,项目预计年上网电量分别为约 10758 万千瓦时和 10737 万千瓦时。经测算,税后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1.76%和7.66%,投资回收期为 8.14 年和10.62年。
公司表示,该项目的经济效益能够满足还贷和经营的要求,具有较好的偿债和盈利能力,满足还贷和经营的要求。
公告显示,该项投资还需得到股东大会批准。
沃尔核材同时还决定对青岛风电进行增资不超过人民币17,166.6万元,其中4,000万元用于增加青岛风电的注册资本,剩余部分用于增加青岛风电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资金用于青岛风电投资山东莱西东大寨风电场项目及山东莱西河头店风电场项目。公告显示,增资前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000万元。
公告显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长春风电 100%股权,长春风电持有青岛风电 100%股权,即公司间接持有青岛风电 100%股权。若本次增资完成,公司将直接间接持有青岛风电 100%股权。
公司表示,本次增资投资的风电场项目属于公司清洁能源风力发电业务,是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重要布局,与公司在新材料行业的发展形成补充与促进,对公司未来长期经营业绩起到稳定与提升作用。 该项目总投资的20%为公司自有资金,80%可通过银行项目贷款等债权融资形式配套,债权融资在建设期所产生的利息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公司近期损益和经营业绩不存在重大影响。
今年以来,风电市场出现回暖迹象。二季度全国新增风电招标超过4.5GW,加上一季度新增风电招标的7GW,上半年新增风电招标超过了11.5GW,相比去年同期的8GW,同比增幅约40%。
行业分析师表示,各大电力集团招标量的增加,反映了对于风电市场未来预期的看好。跨区域输电线路的修建将会大大降低风电弃风限电的比例,增加风电的并网容量。
行业政策方面,山东是《风电发展“十二五”规划》中的九个大型风电基地之一,是我国风电开发和利用的重要省区。计划到 2015 年,山东省累计风电装机容量达到 800 万千瓦以上,全部在山东省内消纳。积极开发利用山东的风力资源,可替代一部分矿物能源,降低煤炭消耗、缓解环境污染和交通运输压力,对于改善电源结构等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而另一方面,资料显示,项目所在地风能资源丰富、工程地质条件良好且交通便利,该项目建设风险可控,同时符合产业建设。随着相关项目的开工建设,预计中长期将为公司带来业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