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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工商局联合印发风力发电场、光伏电站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

2014-07-18 来源:国家能源局 浏览数:842

  为适应可再生能源发展形势需要,维护风力发电场、光伏电站和电网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近日,国家能源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在充分研讨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风力发电场、光伏电站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并正式印发。
  风力发电场、光伏电站并网调度协议的主要内容分二十章,共105条。第一章至第三章为并网调度协议术语解释、双方陈述、双方义务。第四章至第六章主要表述并网条件、并网申请及受理以及并网调试等方面内容。第七章表述调度运行、调度指令执行、设备异常处理、值班人员变动告知、网厂信息公开等方面内容。第八章和第九章明确发电计划、设备检修等相关工作。第十章至第十二章具体表述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调度通信等方面的要求。第十三章明确甲乙双方在事故事件中要遵守的规定和义务。第十四章至第二十章表述不可抗力、违约责任、协议生效和期限、协议变更、转让和终止、争议解决、适用法律、协议保密要求、附件等内容。
  风力发电场、光伏电站购售电合同的主要内容分十五章,共56条。第一章至第三章为购售电合同术语解释、双方陈述、双方义务。第四章明确上网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有关内容。第五章明确上网电量的结算电价,并强调合同期内国家调整上网电价,按调整后电价执行。第六章表述电量计量点、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计量、检验以及计量异常处理等内容。第七章表述上网电量的结算期、结算电量数据的抄录、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的计算等内容。第八章表述电费计算、结算、计量差错调整电费的支付、用网电费的支付、违约金、补偿金的年度清算和付款方式等内容。第九章至第十五章表述不可抗力、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和期限、协议变更、转让和终止、争议解决、适用法律、协议保密要求、附件等内容。
  风力发电场、光伏电站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的印发,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电网企业与风电、光伏发电企业的并网调度行为和购售电行为,将对促进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对调整能源结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相关链接:

国家能源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风力发电场、光伏电站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的通知1

国家能源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风力发电场、光伏电站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2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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