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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简政放权”报告:江苏风电计划未完成

2014-07-20 来源:经济观察报 浏览数:533


  另外,江苏省发改委明确提出“对于实行核准制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取消出具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意见,在前置审批手续齐备的前提下直接办理项目核准手续”,但由于不同部门之间的配套落实措施不到位、不协调,部分地区反而出现项目业主因无“路条”而无法办理国土、规划等手续的现象。
  “能源主管部门只能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部分临时性措施予以缓解,相关措施的合规性、科学性有待研究,也极易埋下争议隐患。”上述能源局有关人士表示,“比如在监管中,我们发现个别地市发改委采取了"容缺预审",即对暂缺个别审批前置条件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可按规定补齐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实行先受理预审的办法,以缩短项目审批时间。”
  不仅如此,专项监管中发现江苏省列入国家能源局“十二五”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的完成率偏低。
  专项监管报告数据显示,江苏省第一批核准计划项目10个,共61万千瓦,已核准7个共36.45万千瓦,完成率只有61%;第二批核准计划项目9个共66.55万千瓦,已核准6个共33.58万千瓦,完成率只有50.5%;而第三批核准计划项目27个共162.7万千瓦,已核准11个共8.4万千瓦,完成率仅有35.9%。
  对此,国家能源局今年取消了江苏“十二五”第一批风电核准项目中超过文件规定期限的龙源南通启东风电二期、中电国际盐城大丰二期陆上风电场、国电新沂河口风力发电场等项目的核准资格。
  “项目列入核准计划却迟迟不申请核准,反映出当地对整体规划工作重视不够,抢占项目资源的心态导致项目申报期间缺少与土地、环境保护等中长期规划的有效衔接,加之地方相关规划的频繁调整,致使项目建设在实际执行中无法落地。”上述国家能源局人士表示。
  据了解,今年被取消核准资格的龙源南通启东风电二期、中电国际盐城大丰二期陆上风电场项目和国电新沂河口风力发电场不能按计划实施开展,原因分别为区域规划调整导致用地性质发生变化、项目选址改为丹顶鹤保护区无法通过环评以及项目影响水利设施运行。
  与此同时,国家能源局在现场检查时还发现,部分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提前开工,存在违规建设问题,比如龙源大丰陆上风电项目,核准日期是2011年11月,但开工日期却是2011年8月,另外还有华电尚德东台(三期)等9个风电项目也存在上述“未批先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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