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实际上,“路条”并不在国务院投资核准的审批程序之内,属于投资部门设立的行政许可。
一位接近发改委人士介绍,2004年国务院实施投资体制改革,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在投资制度改革后,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为规避项目风险,向投资部门咨询项目是否纳入投资计划。“本是一项对特定项目出具的咨询复函,演变成为针对所有核准项目下发‘路条’,并作为核准前置条件。”
2013年底,国务院发布新版《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取消和下放部分投资核准事项。国家发改委随后下发《关于改进规范投资项目核准行为加强协同监管的通知》,文件提出“对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作为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审批手续,一律放在核准后、开工前完成。除核电、大型水利水电等特定项目外,坚决取消前期工作咨询复函等变相审批行为。”
但时至今日,跑“路条”仍是项目攻关的第一步。由于路条资源稀缺,在能源圈内流行“买卖路条”的交易,这种交易多出现在风电、光伏领域。
业内人士介绍,有的企业有政府资源优势,拿到路条后采取股权收购的方式转让,从中获利。目前光伏电站路条交易的行情是0.3元/瓦左右。
为了“抢路条”,有的地方官员甚至不惜行贿。据《财经》杂志2013年8月中旬报道,在原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贪腐案发生后,贵州的一名市长因涉嫌为跑“路条”向刘铁男输送利益而被调查。
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正是借项目审批权力牟利,并在被调查前集中审批项目,以笼络人心。
中纪委通报称,刘铁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及其亲属收受巨额钱物;违规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收受礼金礼品;道德败坏。
在现有的审批制度下,审批链条长、审批进程不公开,审批者拥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使得能源项目审批成为腐败的重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