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预可行性研究通过审查及相关批准文件下达后,可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一般大中型以上的水电项目可行性研究要完成40-50个专题报告,大约有30个专题报告需要有关部门的审查。
具体而言,在预可研阶段,需要完成电站构造稳定性专题研究报告、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河流段输电规划设计报告、电站预可研报告。
可研阶段工作量强度最大,需要完成电站可研勘测设计、电站构造稳定性、正常蓄水位、对外交通、泄洪消能、设计概算、抗震措施、节能、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预评价、机组台数主变选型及参数选择、征地移民工作方案、土地勘界、建设用地评估、移民安置、地质灾害、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文物调查评价、水资源论证、防洪评价、环评大纲、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大纲、电网接入系统设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电站项目申请报告等50余项。
在上述专题报告完成后,项目业主需要上报相关部门和机构审批,并需要获得批复文件或复函。在这个过程中,审批机关既有国家部委、咨询机构,又有省、市、县主管部门。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要完成上述报告的审批,需要上报水规总院、中咨公司等技术咨询研究机构;省发改委、环保局、林业厅、水利厅、移民办、省国土资源厅、文物局、地震局等地方行政部门;国家环保部、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国家地震局、国家安监局、国土资源部、电网公司或区域电网公司、水利部等国家层面审批部门。
在这些需要批复的文件中,国家发改委对水电规划审查意见的批复、省政府对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国土部对电站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环保部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国家发改委同意电站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中咨公司对水电站项目申请报告评估意见、国家发改委对水电站项目的核准意见等文件最为重要,事关项目核准进程。
水电项目在完成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及相关准备工作,取得各级政府相关审批文件后,业主委托设计单位编制《项目申请报告》。“这些文件的取得和项目报告编制的前提是该电站已列入了国家或省级5年电力规划或调整规划。”付兴友说。
《项目申请报告》通过发电集团和项目所在地省发改委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待批,上报项目申请报告需要附约需要40多个各级政府的文件。《项目申请报告》包括如下内容:工程概况;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及对策措施;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节能降耗分析;经济评价和社会效果分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