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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风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2014-09-11 来源:国家能源局 浏览数:1329

             国能新能〔2014)357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风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派出机构、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集团公司、大唐集团公司、华电集团公司、国电集团公司、中电投集团公司、神华集团公司、中广核集团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
  为深入贯彻《可再生能源法》,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和转变职能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风电项目宏观管理,优化风电项目建设布局,提高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利用效率,统筹风电规划、开发建设和运行管理,促进风电产业有序健康发展,现将进一步做好风电开发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风电规划管理,以规划引领风电开发
  风电发展规划是风电宏观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风电开发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国家能源局根据国家能源战略、国家能源总体规划等有关能源发展和结构调整的部署,结合风能资源、配套电网建设、市场消纳和产业技术水平等条件,统筹制定全国风电发展规划,明确风电发展的总体目标、布局和保障措施,并通过年度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落实。
  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全国风电发展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编制本省(区、市)风电发展规划,根据本地区风能资源和电力市场条件,明确本地区风电发展目标、项目布局和保障措施等,并根据年度实施方案做好项目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
  国家能源局同时要加强风电发展规划年度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管,根据电网建设和调峰能力以及本地区风电消纳情况,提出监管意见。
   二、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着力提高风电开发质量
  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是落实风电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基础。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要依据本省(区、市)风电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制定风电项目前期工作管理措施,把规划落实到项目上。
  项目建设单位要根据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制定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要求,认真做好资源评估、土地利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前期工作,逐一制定工作方案,认真抓好工作落实。项目单位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是项目进入年度实施方案的主要依据。
  电网企业要根据风电发展规划和风电项目前期安排认真开展风电消纳市场评估,周密论证电网接入系统技术方案,加强和项目建设单位的沟通衔接,为风电开发建设提供良好的服务。
  三、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制定风电年度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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