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5日,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02号)要求,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公布了第五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
根据文件,此次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的项目包括发电项目、发电接网工程项目和公共独立系统项目。据统计,总共有北京、天津、山西、山东、内蒙古、辽宁、吉林、甘肃、宁夏、青海、云南、新疆、西藏等29个省(市、自治区)的可再生能源项目获得电价附加资金补助,共计895个项目,主要涉及风电、太阳能和生物质能。获得补助项目数量靠前的省份分别是山东、山西、新疆、内蒙古、甘肃、宁夏等省份。在文件所列出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中,风力发电获批项目所占比重较大,共计182个,其中新疆、甘肃、山东、内蒙古和云南等省(市、区)获批项目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