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下达了《关于规范风电设备市场秩序有关要求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建立风电设备型式认证制度、规范质量验收行为、严禁地方保护主义等内容。专家认为:《通知》出台有助于解决风电制造企业和开发商在质保问题上争辩不清的问题,也有望破除风电机组招标采购过程中的地方保护主义问题。
近年来,我国风电产业复苏,重新进入快速发展通道。与此同时,风电设备制造产业也出现了无序竞争、部分设备技术水平质量不高、地方保护注意现象严重、市场监管薄弱等现象。
加强检测认证被放在了首要位置。《通知》提出接入公共电网(含分布式项目)的新建风力发电项目所采用的风力发电机组及其关键零部件需要进行型式认证,认证工作由国家认证认可主管部门批准的认证机构进行,将来未通过型式认证的机组不允许参加招标。
在业内人士看来,《通知》中关于规范风电设备质量验收工作的内容更具现实紧迫性。《通知》要求质量保证期验收暂时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并规定买卖双方应在合同约定质保期结束前,完成对风电机组的验收工作。
《通知》对于风电设备招标过程中地方干预现象也给出了明确的解决方法,严禁地方政府干预招标工作。同时也不鼓励风电开发企业和风电设备制造企业互相控股或参股,延伸到上游或下游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