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千瓦时拟下调2-7分,价格主管部门与产业主管部门意见未统一凸显能源体制改革难题
陆上风电上网电价开始酝酿下调。
近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召开“陆上风电价格座谈会”,通报调价设想方案,将风电四类资源区标杆电价从目前的0.51、0.54、0.58、0.61元/千瓦时,调整为0.47、0.5、0.54、0.59元/千瓦时。并在此调整基础上区别对待,将福建、云南、山西三省电价由0.59元/千瓦时调整为0.54元/千瓦时;将吉林、黑龙江省电价统一调整为0.54元/千瓦时。
此次电价调整设想方案只适用于2015年6月30日之后投产的风电项目,在此之前核准、并网项目标杆电价不变。
虽然此次调价方案目前只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并非最终定稿,但是,风电企业与行业协会对此反应较为激烈,并均提出了反对意见。业内人士预测,如果此次方案成行,风电企业的利润将会出现较大幅度的降低,部分风电企业甚至会出现亏损局面。
最高降幅0.07元/千瓦时
实际上,对于风电价格调整,国家发改委从2012年至今已进行了多轮讨论。
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在《关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中亦明确提出,将“适时调整风电上网电价”作为2014年的主要任务之一。
“价格调整是大势所趋,目前陆上风电电价下调已是板上钉钉。”一位接近政府部门的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只是下调幅度到底多少仍在各方利益博弈之间权衡。”
据了解,目前我国执行的是2009年发布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至今已有五年未作出调整。
2009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按风能资源状况和工程建设条件,将全国分为四类风能资源区,分别为0.51元、0.54元、0.58元和0.61元/千瓦时。同时,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明确每隔一段时期重新评估电价并调整,让风电电价最终与常规能源接轨。
从此次设想方案来看,风资源相对优良的前三类地区降价幅度最大为0.04元/千瓦时;福建、云南、山西三省降幅为0.05元/千瓦时;而吉林、黑龙江部分地区从0.61元/千瓦时下降至0.54元/千瓦时,降幅最大为0.07元/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