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方风力发电网>看资讯 >产业政策 > 四川省新增风力发电保护区规定

四川省新增风力发电保护区规定

2014-09-26 来源:成都晚报 浏览数:427

  23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10月1日起,《条例》将正式实施,实现了电力地方法规的零突破。
  据了解,新颁布的《条例》,填补了各电压等级特高压电力线路保护的空白,新增了直流800千伏、交流1000千伏、直流1100千伏的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规定,新增了风力发电保护区的规定,明确了风力发电保护区为风力发电设备区向外侧水平延伸50米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条例》还强调新建工程不得妨碍电力设施。

【延伸阅读】

标签:

阅读上文 >> 风电、太阳能发电将成人类的主力能源
阅读下文 >> “推动风电发展 建设绿色中国”研讨会24日在国电集团召开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http://eastwp.net/news/show.php?itemid=22745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东方风力发电网

按分类浏览

点击排行

图文推荐

推荐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