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重工(002204)9日晚间公告,公司向辽宁高院提出要求华锐风电(601558)承担潮间带项目违约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目前辽宁高院已受理诉讼请求。
公告介绍,大连重工作为供货方,2009年根据华锐风电制定并提交的《sl3000潮间带及海上系列风力发电机组基础施工、运输与安装方案》,公司研制并生产了750吨履带式起重机1台、150吨履带运输车2台、40吨履带运输车2台、施工平台6块和引桥4个,成本总额9046万元。但华锐风电一直未接受设备和支付货款。
大连重工对此认为,华锐风电向公司提出为其研制、生产上述设备的请求,公司接受华锐风电的请求并为其研制和生产了相关的设备,虽然双方尚未签订合同书,但双方就上述设备的研制、生产达成一致,双方之间的承揽合同已经成立,双方均应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因此,公司向辽宁高院提出要求华锐风电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
根据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辽宁高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冻结华锐风电存款9200万元。截至财产保全之时,已冻结被告银行存款折合人民币3247.91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大连重工和华锐风电两家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